為認真貫徹落實全省進一步推進“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專題會議精神,楚雄州迅速行動,采取措施及時傳達貫徹會議精神,并對全州推進“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作出了具體部署。
加強領導,迅速安排部署。4月13日,州紀委第一時間召開會議傳達學習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陸俊華同志在全省進一步推進“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專題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并將會議精神整理成要點迅速下發到各縣市、各部門。要求各縣市各部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結合實際認真開展自查自糾,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緊迫感抓好清理整治工作。
下發通知,明確整治措施。制定《關于深入開展“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將嚴禁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嚴禁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嚴禁以項目費、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嚴禁以經營收入不納入規定賬簿核算設立“小金庫”;嚴禁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嚴禁以假發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嚴禁上下級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以及使用其他方法和手段設立“小金庫”等七個方面的內容納入重點整治范圍,要求各縣市、州級各部門按照自查自糾、重點抽查、整改落實三個步驟開展好本單位、本轄區及下屬單位的專項整治工作,確保整治工作全覆蓋、無死角。
嚴明紀律,確保整治效果。凡在4月15日前這一規定時間內自查自糾,并主動將“小金庫”資金繳入同級財政指定賬戶,對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給予從輕減輕處理或不予處理。由于時間原因來不及履行完畢相關手續的,只要在規定的時間內主動如實報告,也可適用相關處理政策。4月15日后,凡被發現存在“小金庫”問題的,對直接責任人一律先免職,再從嚴從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及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強化監督,形成整治合力。由州紀委監察局牽頭協調,制定檢查方案,會同財政、審計、民政等責任部門組成檢查組,對縣市、州級各部門開展“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和重點抽查。同時,及時暢通舉報渠道,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和舉報網址,引導群眾積極參與對“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的監督,形成“小金庫”治理的整體合力。(徐燕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