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我也猶豫過,想要把錢退回去。但最終僥幸心理占了上風,覺得這事兒別人也不會知道,再加上金額也不多,我也沒有直接放行,還是進行了處罰。沒想到,思想防線的松懈、工作要求的放松和心存的僥幸害了自己。”調查核實過程中,五華區環衛監察中隊違章辦負責人張某向調查組說道。
2016年11月,五華區紀委對張某違紀問題進行紀律審查。經查,2015年7月至10月期間,某公司因渣土運輸車違規運輸被區環衛監察中隊多次查處,為使其車輛能減少處罰,該公司負責人找到時任環衛監察中隊違章辦負責人張某,先后兩次分別送了張某人民幣1000元、2000元的“好處費”。
《云南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和《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對違章渣土車可處以300元-3000元不等的罰款。行政執法人員應當視違章情節輕重對渣土車違章行為予以適當處罰。張某收受該公司負責人的“好處費”后,利用職務之便在查處該公司渣土車違規行為過程中,違反相關規定,刻意減輕處罰力度。
雖然張某在紀律審查過程中認罪認錯態度較好,但是其違紀行為發生在黨的十八大之后,且不收斂、不收手。2017年2月,張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張某的問題也給我們敲響了警鐘。作為行政執法人員,我們要對人民賦予的權利保持敬畏之心,思想不能疲、要求不能松、底線不能越,要努力做到公正執法、高效執法和廉潔執法。”通報張某處分決定時,一名區環衛處干部感慨道。
區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行政執法與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執法人員的素質和作風關乎政府形象。行政執法人員執法違紀的腐敗問題,損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人民群眾獲得感,揮霍的是人民群眾對黨的信任和認同。我們將繼續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嚴肅查處行政執法過程中的違紀問題,嚴以用權,杜絕任性,切實維護群眾利益,讓每個黨員干部繃緊心中那根紀律之弦。(五濟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