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云南省把實踐“四種形態”作為減存量、遏增量的重要方法和抓手,不斷提升實踐運用水平,切實在用好“第一種形態”上下功夫。1至4月,共談話函詢1895人,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漸成常態。
為加大談話函詢力度,云南省制定出臺《關于規范談話函詢辦理工作的暫行規定》,要求對反映的問題,談話函詢對象應當寫出書面檢查或情況說明,相關材料經所在地方、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的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簽字后,報上級紀委審查。
同時,云南省紀委認真做好談話函詢的“后半篇文章”,嚴格把握執紀尺度標準,該教育挽救的教育挽救,該深查細究的絕不放過。加大對黨員干部談話函詢所作情況說明的核實力度,經篩查甄別后,一般問題進行函詢;問題性質嚴重、問題線索具體的,以面對面的談話為主,防止一函了之;對反映不實的予以澄清;對不如實說明、欺騙組織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云南省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