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的一天,賓川縣賓居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接到龍口村委會村民反映“在社保系統中查詢不到繳納養老保險金的信息;所領取的養老金與實際繳納情況應享受待遇不符”等方面的情況,賓居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將此問題線索報給鎮紀委。
經查,賓居鎮在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收取工作中,因部分群眾身份信息不全、到企業務工與在家務農人員信息重復等問題,導致部分農戶上繳的22000元養老保險金不能錄入社保系統。2013年8月至2014年6月,馮作榕、楊曉艷(公益性崗位人員,2014年6月離職)二人將養老保險金36筆計9600元退還參保人。2014年11月5日,馮作榕因停職創業將工作移交給陳杰(現任賓居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主任),并把未退還參保人的6900元養老保險金和退款花名冊移交給陳杰。其次馮作榕在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記錄本上記錄有“2014年2月28日退4800元”字樣,但實際該記錄本上記錄的退4800元和還剩余的700元共計5500元并未退還參保群眾,全部被馮作榕用于個人生活開支。
2017年4月6日,賓居鎮黨委給予馮作榕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將馮作榕私吞的5500元現金追回且退還了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賓居鎮龍口村委會一村民感慨:“繳納養老保險費就是想等到過幾年老了,在思想有點依靠,心理上有點安慰,沒想到這個養老保險金都會有人拿去用于個人生活開支。”
【執紀者說】
馮作榕身為中國共產黨黨員,本應遵守黨紀黨規,在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繳費保障服務中,恪盡職守,為廣大參保群眾解決困難,但其在擔任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主任期間,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隱瞞事實,侵吞參保人所繳的養老保險基金。不屬于自己的東西莫伸手,利用手中權利千方百計謀取來的“私利種子”終究不會“開花結果”。(冉家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