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該違反村里的規定,現在后悔也晚了。”作為第一個被村規“拿下”人,劉紅生一臉沮喪。
今年5月初的一天,村里村務監督委員會給劉紅生送來了一份處罰決定,說他違反了海腰村《關于嚴格規范全村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違規建房請客,收取禮金,經中共海腰村總支部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村務監督委員會于4月29日召開“三委”班子會議決定,對劉紅生戶建房宴請行為給予通報批評,并處以8000元人民幣的罰金。罰金從該戶每年享受國家補助和村民利益分配中扣除。
劉洪生是麗江市永勝縣程海鎮海腰村劉家灣村民小組的一位村民。看到這份處罰決定,劉紅生心里除了后悔,還覺得自己運氣不好:村里類似的規定以前也訂了不少,但大部分都不了了之,沒想到這次這份小小的村規民約發了威,讓自己挨了這么重的處罰。
一段時間以來,隨著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農民收入逐步提高,不少地方請客之風越演越烈。請客的名目從一般的婚喪嫁娶發展到開業慶典、升學、滿月、祝壽、訂婚、喬遷等等,甚至像起房上梁、修大門、上墳、立死人碑等都成為請客的理由。
“這些名目繁多的宴請,已經成為村民的一項沉重負擔,條件差一些的人家,甚至因為做客太多而返貧。請客還影響了村里正常的生產生活,特別是在冬季,一個月要做10多次客,哪里還有時間搞生產?大肆宴請還敗壞了村里的風氣,大家相互攀比,你家請100桌,我家就請120桌。你家搞12個菜,我家就搞15個菜,鋪張浪費很嚴重……。”5月4日,麗江市紀委調研組在程海調研基層全面從嚴治黨落實情況時,海腰村黨總支書記郭應生掰著手指向我們歷數農村請客之風的“罪惡”。
海腰村一位姓楊的村民告訴我,光2016年,他們家做客花掉的禮金就有9000多元。“做客都做怕了。”他說。
“請客之風之所以屢禁不止,一個原因是因為我們是個人情社會,大家都講究相互給面子,信“情”不信“規”。還有,很多村民對請客這件事的心理矛盾而復雜,一方面大家都不想被請,但另一方面大家又都想通過請客把送出去的錢收回來,不然就覺得自己虧了,于是就陷入惡性循環。”永勝縣紀委黨風政風室一位姓王的干部說。
“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各地都制定了一些文件對黨員干部請客行為進行了規范,加上紀檢監察機關跟進監督,黨員干部大操大辦之風得到了遏制,但農村的奢靡之風依然盛行。請客帶來的鋪張浪費和許多山區群眾的困難生活形成了鮮明對比。對于這種情況,我們紀檢機關決不能坐視不管。”麗江市紀委一位領導說。
在市縣鎮紀委的督促指導下,海腰村決定先行先試,做“第一個吃螃蟹人”。村“三委”經過反復研究,按照村民自治的相關規定,研究制定了《海腰村關于嚴格規范全村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經過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后,以村規民約的形式頒布實施。
該《規定》明確,農村婚喪喜慶等事宜以婚嫁喪葬為主,一律嚴格禁止操辦修房上梁、搬家、開業慶典、升學、入伍、滿月、祝壽、履新、出國、獲獎、上墳、就業、訂婚、活人墓、死人碑等事宜。婚喪喜慶等事宜不準講排場、比闊氣,不準鋪張浪費,不準分批次多地點宴請。迎親嫁娶一般以十輛車為準,宴請單方不超過600人,如雙方合并操辦的不準超過800人。
規定要“帶電”,才不會變為一紙空文。《規定》規定,違反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規定按村規民約第九條第五款進行處置:通報批評并處5000—10000元罰金,扣除所享受的利益分配款。該《規定》在鎮紀委的督促指導下,由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實施。
“《規定》出來后,那些在近期有請客計劃的人有些意見。但從長遠來看,對全村都有好處,都是公平的,所以得到了大部分村民的擁護和支持。”郭應生說。
海腰村的這份村規民約,雖然內容不多,但自頒布實施以來,其良好的示范效應在永勝縣許多村社迅速擴散。據悉,最近,程海星湖村也出臺了類似的規定,從5月1日開始實施。(麗江市紀委 楊麗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