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部長,市里沒有車你要打個電話,我們來接你,咋會自己坐班車來呢?”最近到離市里較遠的一個縣采寫一篇稿子,剛到賓館縣里的同志就拉著我的手說,好像很對不起我的樣子。
“反正坐大車坐小車都要經過這段路,我覺得坐班車很好啊!”我向縣里的同志說出了自己的看法,并向他們談了乘坐班車出差給人帶來的種種好處。
有位同志說:“黨員干部也是人,社會發展到今天,不應該再過苦行僧的日子,像你們這個級別的,下鄉不坐專車的很少。”
我說:“就一個人出差,沒有必要專門派車,這樣還可以為公家節約一些費用。”
“差旅費規定就在那里,浪費了不要你出錢,節約了又不獎勵你。”對方直言不諱地說。
“雖然是公家出錢,但我覺得花公家的錢更應該心疼。公家的錢不是哪一個人的,能節約就應該節約。”
多年來,本人一直形成了一個習慣,只要是一個人出差,又有班車到達,我一般都會到車站買一張班車票,然后乘坐班車前往。辦完事后,又買一張班車票回來,從來沒有感覺到有什么不方便的,更沒有覺得有失“公家人”的面子。相反還會覺得,作為一名紀檢監察干部,這樣與群眾零距離接觸,和他們共同坐在一輛車上,也可以算是同呼吸共命運,聽聽他們在車上的議論,能夠聽到好多很接地氣,平時聽不到的話語。
但這樣的做法也常常會遭到“一些人”的不理解,有說好的,也有挖苦嘲笑的,有時也會弄得彼此之間都很尷尬。
認真回想一下,乘坐班車出差的習慣已經讓有的“公家人”覺得越來越不習慣了。好多人出差,已經養成了派車就去,沒有車就不去的習慣,以至于媒體也在報道有的地方公車改革后好多人不愿意下鄉了。
我出差第一次乘坐班車是2009年五、六月份,當時為剖析孟連“7.19”事件后查辦的一個腐敗案例。去的時候是跟別人乘坐公車去的,因他人提前回市里帶走了車,到我們做完工作準備返回時,縣紀委要派車送我們,可我們覺得把我們送回市里后要空跑回去不值得,執意要乘坐班車回來,并私下買好了班車票。這次從縣里乘坐班車回來,使我感到很方便。特別是途中吃飯,半路上,司機問在不在路上吃飯,我們說吃。到了司機定好的飯店,我們與共同乘車的人按8人一桌坐好,店家就將準備好的飯菜上桌,吃完后,店家直接跟我們每個人收餐費20元,大家互不相欠,又跟“公款吃喝”無任何關系。
第二次乘坐班車出差去的也是孟連,記得是2011年4月,正值孟連傣族潑水節,當時我奉命去采寫孟連縣紀檢監察機關踐行“為民服務五項制度”的稿子,整個采訪很順利,來去也覺得非常方便。
就這樣,后來我就養成了單獨出差乘坐班車的習慣。曾先后乘坐班車到景谷縣采訪刀會祥同志先進事跡,到鎮沅縣采訪付天華同志先進事跡,到地震災區景縣谷永平鎮,到景東縣參加黨的群眾路線實踐教育活動縣委班子民主生活會,到江城、景東、寧洱、景谷等縣為基層講廉潔從政專題和采訪等等。
盡管多年堅持一人出差首選班車作為交通工具,但也不止一次招來過一些是非,有人認為我這個人太死板,一根筋;有人說我思想不解放,不入流;還有親戚朋友說我自找苦吃,不懂得享受;也有好心的同事和朋友與我探討過有沒有必要這樣做。
我的感受是,首先我感到自己沒有什么不方便的。當然,也出于節約的考慮,誰都能夠算出乘坐公車和乘坐班車產生的不同費用。先不說一輛車來回幾百公里的費用,單憑增加一個人的差旅費,就不是一個小數目。按現行差旅費報銷標準,住宿費每天300多元,伙食補助100元,雖然不能說是浪費,但沒有必要開支的費用,節約下來有什么不好?
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真正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應該從我們每個人做起,從節約每一分錢開始,把公家的錢看得比自己的錢還重要,像習近平總書記說的那樣:“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亂花。”自覺養成每花一分公家的錢都很慎重,都很心疼的習慣,我們的社會就會更加風清氣正。(普洱市紀委 蘇賢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