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省紀委派駐機構改革以來,省紀委駐省政府辦公廳紀檢組,充分發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積極探索監督執紀方式,建立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推動全面從嚴治不斷走向深入。
建立完善督導提醒工作機制。探索創新建立督導提醒制度,采取書面、上門、會議等提醒方式,督促綜合監督單位落實落細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截至目前已開展書面提醒17次、上門提醒45次、會議提醒12次。針對2016年度情況,點對點反饋黨風廉政建設檢查考核發現問題,約談綜合監督單位有關負責同志56人次,點對點與綜合監督單位溝通研究,共同召開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會議7場次。通過強有力的督導提醒,綜合監督的9家單位均先后制定實施了“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清單”,現已基本形成了責任內容細化、追責情形明確、履責過程全程留痕的工作格局;各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定期聽取分管聯系單位匯報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已成為了工作習慣;各單位內設機構及其主要負責人主動扛起主體責任,把責任真正落實到處級單位、每個黨支部和每名黨員,有效傳導責任壓力,已成為了常態。
建立完善執紀審查工作機制。把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放在首要位置,突出監督執紀的政治性,注重將監督執紀重心從“盯違法”向“盯違紀”轉變、從“管少數”向“管全體”轉變、從“被動查”向“主動防”轉變,嚴格按照五類標準,定期召開組務會分析研判問題線索。截至目前,共受理處置群眾來信來訪41件(含省紀委轉辦15件),其中涉及綜合監督單位的25件,業務范圍外16件,均按規定及時進行了轉辦處理。受省紀委有關部門的委托,協查有關問題8件次,認真調閱提供相關文件材料200余份。同時,制定《深入運用“四種形態”實施方案》,分類并綜合運用“四種形態”,把談心談話作為發現問題的“探測器”、黨員干部成長路上的“凈化器”、不托底干部思想作風的“吸塵器”、化解問題苗頭的“報警器”,先后與綜合監督單位的處級以上領導干部談心談話127人次,開展任前廉政談話68人次,函詢黨員干部14人次、約談18人次,開展批評性提醒談話和誡勉談話27人次。堅持把組織開展述廉述責和嚴把干部選拔任用“黨風廉潔意見回復”關作為監督執紀工作的分內之事,先后組織584名處以上干部進行了述廉述責,完善了廉政檔案,先后嚴格審查并出具了70名黨員干部的“黨風廉潔意見回復”。
建立完善監督檢查工作機制。按照強化“監督的再監督,檢查的再檢查”要求,采取日常檢查和專項檢查方式,及時發現和堵塞綜合監督單位執行紀律方面的漏洞。截至目前,開展日常監督檢查65次、專項紀律檢查9次,發現和督促堵塞工作漏洞48個。通過高密度的預防性監督檢查和盯住問題不放的韌勁,綜合監督的各單位均先后完善了廉政風險防范措施,有效推動人人查風險、人人防風險;強化了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和執行準則、條例的舉措,努力做到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細化了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措施,努力做到常抓不懈、久久為功;加強了扶貧攻堅工作中的作風紀律建設,努力做到不斷壓實責任,以嚴明的紀律保障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以嚴厲問責確保違紀問題處理到位、扶貧政策落實到底。特別是在開展“小金庫”和“吃空餉”專項整治中,準確把握時間節點、政策界限,堅持問題導向,搞好思想發動,推動整治工作有效落實;在推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中,緊盯辦公用房超標和個別單位違規發放電話費、通信費、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等問題,堅決督促整改到位,引以為戒、舉一反三,把作風建設往深里抓、實里做。
探索建立監督全覆蓋工作機制。始終把派駐監督全覆蓋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牢記派駐監督全覆蓋就是要做到監督執紀問責無禁區、無盲區、無特區。積極探索派駐監督全覆蓋工作機制。一是監督主體責任落實全覆蓋。紀檢組領導班子分工負責聯系綜合監督領域9家黨組。二是檢查考核全覆蓋。紀檢組兩次分別牽頭組織對省政府辦公廳系統2016年上半年、全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受省委委托分別對綜合監督單位進行了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檢查考核。三是述責述廉全覆蓋。堅持組織開展處以上干部述廉述責,先后組織584名處以上干部進行了述廉述責,完善了廉政檔案。四是指導健全機關基層紀檢組織監督全覆蓋。堅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建立相應的指導性聯動工作機制,整合監督力量,努力實現“探頭”處處有,監督全覆蓋。五是作風建設監督全覆蓋。分冊編印《警示教育材料選編》,印發各黨組織班子和基層黨組織負責人。緊盯重要節假日和重要時間節點,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馳而不息糾正“四風”,堅決防止不正之風反彈回潮。六是任前廉政談話監督全覆蓋。堅持做到綜合監督單位處級干部任職前必談,先后組織開展綜合監督單位干部任前廉政談話68人,做到了全覆蓋。七是實踐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全覆蓋。及時制定《深入運用“四種形態”實施方案》,一方面把紀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另一方面把紀檢組監督執紀問責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嚴防“燈下黑”。
建立完善自我管理監督工作機制。一是堅持全面從嚴教育,建設忠誠可靠的“排頭兵”。從思想教育這個“根”上抓起,把自己擺進去,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強化黨性修養,加強警示教育,不斷提高政治覺悟,穩住理想信念這個“壓艙石”。二是堅持全面從嚴監督,建設干凈純潔的“排頭兵”。提高政治站位,自覺接受省紀委的領導和監督,主動接受民主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不斷強化自我監督。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加強紀律教育,嚴守監督執紀規則,積極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立足于早、著眼于小,及時解決黨員干部出現的問題。三是堅持全面從嚴管理,建設擔當奉獻的“排頭兵”。加強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請銷假制度、監督提醒制度、談心談話制度,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外出報備制度。制定全組黨員干部“自律十條”行為規范,引導全體黨員干部以“自律十條”為尺子,嚴格管好自己。充分發揮組長、副組長的示范帶動和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靠非權力影響力和制度執行力,帶動全體黨員干部立足本職、刻苦奉獻,敢于擔責、勇于負責,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推動綜合監督工作向縱深發展。(牛廣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