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扶貧干部,把已經脫貧出列的農戶納入易地扶貧搬遷政策享受范疇,造成不良影響,是我工作失職……”師宗縣彩云鎮扶貧辦干部顏航在接受組織調查時懊悔不已。
2017年4月,彩云鎮在脫貧攻堅專項督查中,發現鎮扶貧辦干部顏航有關問題線索后,彩云鎮紀委及時抽調人員組成調查組進行核查。
經查,2016年8月,在易地扶貧搬遷建房戶名單錄入過程中,顏航要求錄入人員在石洞村委會上報的46戶原始名單上,增加1戶已于2016年6月30日脫貧出列的農戶,共計47戶一并錄入建房戶信息錄入扶貧系統。不認真履行內部管理職責,致使石洞村委會上報的46戶原始名單遺失;在47戶建房戶花名冊返回村委會逐級簽字確認時,審核把關不嚴,存在由村委會干部統一代簽行為。
2017年6月2日,經彩云鎮黨委會議研究,給予顏航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彩云鎮機關黨支部書記職務。
【執紀者說】
扶貧干部作為扶貧政策的宣傳者、執行者、把關者,決不能讓“精準識別、精準施策、精準幫扶”成為一“紙空談”。此案例再次警醒廣大黨員干部,在脫貧攻堅工作中,要深化責任意識,強化責任擔當,嚴防政策在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空轉,推動脫貧攻堅工作扎實有效開展。(師宗縣彩云鎮紀委 朱彬 阮月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