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州多名省管干部被立案審查,反映出州黨委對領導干部日常監管不到位,你們之前是怎么抓‘兩個責任’的?”近日,云南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陸俊華,省委常委、省委組織部長李小三,對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11家單位和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和紀委(紀檢組)主要負責人進行集體誡勉談話。
按照中央《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近年來,云南省每年都由省委常委帶隊進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今年2月至3月,10個考核組對全省包括16個州(市)在內的168個單位進行檢查考核,評定優秀單位39個、合格單位118個、基本合格單位7個、不合格單位4個。
據了解,按照誡勉談話的要求,各被誡勉談話單位和部門6月底前將召開一次黨委(黨組)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民主生活會,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和成員要對照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圍繞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等方面,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提出具體整改措施,抓好落實。9月底前要向省委專題報告整改情況,同時抄送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將于10月底前組織復查驗收,對整改不重視、責任不落實、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顯的要嚴肅追究責任。(楊大慶 何詠坤 陳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