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是巡察工作的生命力所在。作為楚雄市委首輪巡察第一巡察組成員,同時肩負著實現巡察震懾作用和樹立標桿的重任,全體巡察組成員都感覺壓力很大。
一天,巡察組在市農辦查閱2015年相關資料的過程中,巡察人員注意到市農辦2015年組織的現代農莊、美麗鄉村等項目評審過程中,出現了幾張“特別”的評審費發放憑證,為查清問題情況,巡察組決定對相關人員進行談話核實。
“王科長,我們是市委巡察組工作人員,從你們單位提供的資料上看,市農辦的項目評審,你是經辦人,你能跟我們介紹一下你們項目評審工作是怎樣開展的嗎?”。我首先對項目科長發問。
“市農辦這幾年實施的項目工作比較多,按要求都要進行項目評審,各級的項目由各級農辦組織評審,評審都是聘請專家進行,專家主要是在農業、水利等行業的專業技術人員中抽取,市農辦組織的項目評審,市農辦相關領導也參加……”項目科王科長說。
“項目評審過程中,評審費是如何發放的?”我繼續問。
“省州組織的評審,我們按組織者要求出相應的評審費,由組織者發放,具體我們不參與。我們主要是對市級項目組織評審,每個項目中我們發給每個專家200元至300元不等……”王科長回答到。
我把資料中發現的三份評審費發放憑證放在他眼前,“你看一下,這是你們項目評審費發放其中三份:一份是用會議簽到冊代替評審費發放名冊,一份是評審費發放人員太多,市農辦工作人員基本上都領取評審費,駕駛員也發放評審費,一份是同一會議評審多個項目多次領取評審費的記錄,這些評審費發放名單中,你基本上都領取評審費,請你說一下情況”。
王科長看了一眼三份憑證,不在意的說到“這些都是行業潛規則,我們也不好改變啊……”
王科長的“表現”讓巡察組很吃驚。“你們發放的這些評審費,符合規定嗎?十八大后你們執行制度怎么還是這么隨意,這么不嚴肅。”我厲聲道。
王科長愣住了,額頭開始冒汗,并后悔的說道“都怪我們沒有好好學習,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認識不深不透,以為是一陣風,吹過就完了。以為原來都沒事,所以就按著‘慣例’來了……實在是不該犯這樣的錯誤!”。
問題查清后,巡察組將有關情況上報市委巡察辦,市委巡察辦迅速將有關問題線索移交給市紀委。并責令市農辦對巡察發現問題進行限期整改,清退違規發放評審費13400元,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了責任主體提醒談話,并于2017年6 月8日在楚雄市廉政在線網公開通報整改情況。(楚雄市紀委 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