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我只是想小范圍的舉辦喬遷宴席,增添一點喜氣,沒想到還是違紀了......現在想來,主要還是我平時學習不夠,還存有僥幸心理!”勐臘縣農業和科技局干部楊某某在接受組織調查談話時,仔細翻看了擺在他面前的《勐臘縣關于喜慶宴請事宜的五項規定》和《勐臘縣關于規范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辦理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后懊悔地說道。
“5月1日,楊某某在勐臘縣坡頭老房處上新房擺酒席,并收受禮金……”端午小長假后第一天,勐臘縣紀委監察局網站“作風監督舉報”平臺收到一封舉報信,勐臘縣紀委立即展開調查。
經查,楊某某系勐臘縣農業和科技局干部,5月1日,其因喬遷新居操辦酒席,邀請了親屬參加。同時,他還邀請了26名同事和同學參加,違規收取了親屬以外人員禮金5200元。調查組通過走訪參加宴席的相關人員,并與本人談話核實,確認了楊某某以上違紀事實。
2017年6月,勐臘縣紀委給予楊某某黨內警告處分,并要求其清退所有違規收取的禮金。
【執紀者說】
講究人情世故、崇尚“禮尚往來”,是中華民族的傳統文化,但黨員干部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更會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黨紀面前沒有特殊黨員,容不得半點借口和僥幸,更不能逾越紅線,否則將受到黨紀的嚴肅處理。(勐臘縣紀委 楊琴 阿東 蔡毓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