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扎實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進一步加強黨員隊伍教育管理,有效解決黨員日常管理缺乏有效手段、考核評價無明確標準等問題,激發黨員隊伍的整體活力,駐省人社廳紀檢組制定了《駐廳紀檢組黨支部黨員積分制管理辦法》,率先在省人社廳推行“積分制”管理黨員,激勵支部全體黨員講政治、有信念,講規矩、有紀律,講道德、有品行,講奉獻、有作為。
科學制定內容。參照上級相關文件,結合省人社廳重點監督事項和派駐紀檢組監督執紀工作實際,設置黨員積分滿分為100分,由基礎分、履職分以及扣分和獎勵加分組成。以基礎分作為黨員必須遵守的底線,主要考核黨員履行黨員義務、完成黨組織分配工作,參加黨內活動的情況;以履職分作為黨員的努力的方向,主要考核黨員履行崗位職責、承諾踐諾,在工作、學習中積極奉獻、主動作為,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情況,切實讓每名黨員干部樹立標準意識、底線思維,做到敬畏紀律、防微杜漸,始終保持先進性和純潔性。
規范積分運行。黨員積分按照每月黨員申報、支委初評,每季黨員大會評定并公示,年底計算年度積分的程序進行。同時,每名黨員每月向支部報送1次工作完成情況,結合工作完成的數質量,嚴格進行量化打分。
強化結果運用。將黨員積分作為黨員評先評優和民主評議黨員時評定等次的重要依據。對積分排名靠前的黨員,優先作為評先評優的推薦對象,并在政治待遇、學習培訓等方面給予激勵關懷。對積分排名靠后的黨員,取消評先評優資格,由黨支部負責人對其進行誡勉談話,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對被認定為不合格黨員的,按照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李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