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認為‘八項規定’離自己很遙遠,吃點、拿點不算什么,自己不說,組織是不會知道的,正是有了這種僥幸心理,放松了警惕,才做出了違規的事情。”西雙版納州勐臘縣委常委、副縣長王志平在審理談話時,后悔不已。
經查,2014年1月,時任勐臘縣委常委、副縣長王志平帶隊,組織縣住建、財政、糧食、環保、審計等部門相關負責人一行10人,到河南省平頂山市考察房地產企業。在考察期間,接受了房地產企業安排的景區景點游覽并違規接受了企業所贈送的手機、衣物等禮品。2016年7月7日,州紀委對群眾反映王志平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和廉潔紀律等問題進行函詢時,王志平向組織隱瞞、不如實說明其個人收受企業贈送禮品的問題,在個人書面說明中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等問題予以否認。
2017年4月6日,王志平同志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其退交的違紀款4800元人民幣予以收繳。
【執紀者說】
談話函詢既是組織對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提醒,更是對同志的關心愛護。在組織面前不忠誠不老實,耍心眼企圖蒙混過關,是擺不正個人與組織的關系,對黨的紀律規矩缺乏敬畏和畏懼的不良表現。事實證明,任何在組織面前耍“小聰明”,心存僥幸,隱瞞事實,妄圖瞞天過海,最終結果將是聰明反被聰明誤,受到黨紀嚴肅處理。(西雙版納州紀委 杜泰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