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的領導干部對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落實認識不到位;有的領導干部有了認識,但是,忙于抓本地區、本部門其他中心工作,忽視了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落實;有的領導干部認識到位,也想抓好落實,但卻找不到抓手。我們推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派單制就是為了更好的解決以上三個難題……”在州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2017年度第四次集中學習中,州委常委、州紀委書記向參加學習的委局機關干部強調推行派單制的目的和意義。
7月10日,文山州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舉行2017年度第四次集中學習,專題學習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相關理論知識。
此次學習主要內容為《習近平關于全面從嚴治黨論述摘編》《習近平關于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論述摘編》《習近平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論述摘編》中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相關內容和十八屆中央紀委歷次全會精神,以及中共中央《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和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規定》。

研討交流
學習會上,州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匯報了州委、州政府領導班子第三季度主體責任清單,5個主體責任派單制“小專家”研討小組就縣(市)領導班子成員全年和季度如何派發清單匯報了研討成果,州紀委理論中心組成員根據匯報研討交流情況逐一點評。
“此次學習圍繞主題,采取整合力量、集中攻關一個課題的方式,從縣(市)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的派單入手,為后續工作的開展提供了‘參考模板’,必將使我們以后的派單更具體、更有操作性。”州委常委、州紀委書記在總結發言中指出,大家要把這次學習的成果鞏固好、運用好,進一步深化對落實主體責任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以派單制為重要抓手,推動主體責任落細落實,要強化理論和制度創新,開創全州紀檢監察工作新局面。
據悉,為創新理論中心組學習方式,州紀委在會前安排了10名紀檢監察干部組成5個研討組,針對縣(市)委書記、縣(市)長、縣(市)委常委、副縣(市)長就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怎么派單、派什么等問題進行學習研討,為主體責任的落實“探路”。(羅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