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強化組織領導,堅持問題導向,建立健全制度,集中解決當前旅游市場突出問題,與全省同步開展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在整治工作中嚴明紀律,剎風整紀,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全市旅游市場秩序在半年內實現根本好轉,麗江制定出臺《加強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常態化監督檢查工作方案》。
方案要求各職能部門要樹牢“四個意識”,提高政治站位,既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又履行監管責任,在部門或行業內開展監督檢查。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主動站位全局、融入全局、服務全局,把推動落實旅游產業發展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發現和解決影響旅游產業健康發展的紀律作風突出問題,作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的重要任務,通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巡察、約談函詢、黨內問責、紀律審查等措施,及時糾正和查處黨員干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和失職失責、違紀違法行為。
方案明確常態化監督檢查工作采取“N+1”專項督查,即各主責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開展經常性督查,并及時向紀檢監察機關上報督查情況和移交問題線索。紀檢監察機關開展專項檢查,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實行有計劃有目的的專項檢查,通過重點抽查、集中檢查等方式,強化對整治工作和各涉旅縣(區)、部門旅游監管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查相關部門和工作人員“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行為。
建立三項工作機制,健全與旅游、發改、交通運輸、工商、公安、法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文化、質監、食品藥品監管、民族宗教、商務、地稅、國稅、景區管理等涉旅部門和縣(區),以及巡察機構的問題線索移送處置機制。完善紀檢監察機關內部信訪、案件監督管理、黨風政風監督以及旅游履職監督辦公室等部門的分工協作機制。建立涉旅紀律作風問題快報快查快處機制,明確整治工作中發現嚴重涉紀涉腐行為,或因黨員干部紀律作風問題引發惡性旅游事件等情況的報告時限;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涉旅紀律作風問題要實行立項專辦。
完善旅游監管責任追究機制,圍繞省政府出臺的《云南省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措施》《麗江市貫徹落實云南省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實施方案》明確的目標任務和責任分工,對在整治工作中慢作為、不作為、亂作為,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對履職不力、監管不嚴導致發生重大涉旅事件的,要按照《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和《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進行嚴肅問責。(付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