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黨員、村黨總支書記,我不僅沒有帶頭嚴格執行規定,還觸碰了“高壓線”,違反了紀律,我愿意接受組織處理。”永仁縣中和鎮他的苴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李順聰后悔地說。
經查,2017年2月6日下午,李順聰在他的苴村委會馬耙田組家中為兒子舉辦周歲宴,本村村民和親友參加了周歲宴,周歲宴當日設宴38桌,共收受禮金29636元,大米376斤,其中:收受親屬禮金19576元,大米353斤;收受非親屬禮金10060元,大米23斤。
在調查期間,李順聰認識錯誤,主動退還非親屬禮金及大米。2017年6月15日,中和鎮紀委給予李順聰黨內警告處分。7月11日,永仁縣紀委在全縣通報了李順聰頂風違紀的突出問題,要求全縣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以案為戒,吸取深刻教訓。
【執紀者說】
身為黨員干部,尤其是基層黨總支書記,應加強對黨紀法規的學習,自覺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帶頭遵守紀律、執行規定,做遵紀守法的榜樣。
紀檢監察機關將繼續緊盯重要節點,加大對違規宴請的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頂風違紀問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同時,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突出的,既追究直接責任,又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永仁縣紀委 張華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