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只覺得當村干部苦沒少吃,待遇卻跟不上,便想趁著收養老保險之機撈一筆,算是給自己的一點補助。如今不僅挨了處分,還在鄉親們面前抬不起頭!”看著手里的處分決定書,富源縣大河鎮起鋪村委會新農保代辦員萬通和報賬員許小用悔恨莫及。
經查,2010年1月至2013年12月期間,萬通利用其擔任起鋪村委會新農保代辦員的職務便利,將6個村民小組93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1.11萬元占為己有,未繳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專戶。2010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間,許小用利用其時任起鋪村委會小寨子村民副組長,協助收取養老保險費的職務便利,將7個村民小組72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8000元占為己有,未繳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專戶。鑒于兩人在審查過程中積極配合,主動交代違紀事實,及時將違紀所得全部上交,大河鎮黨委最后決定給予兩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侵吞的1.91萬元養老保險費全部退還村民。
【執紀者說】
對群眾而言,“蠅貪”“蟻貪”,比“虎害”更有鬧心之堵、切膚之痛。身為村組干部,不僅不帶領群眾脫貧致富,反而把群眾的養老金拿來“中飽私囊養自己”,實在是可惡可恨。”(劉云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