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市委6個巡察組對13家市直單位和國有企業黨組織開展了2輪巡察,發現問題163個,問題線索97件……”今年以來,昆明市精準發力,用好巡察利劍,發現和整改了一批突出問題,政治巡察的震懾作用和治本功能顯現。
制定出臺《市委關于建立巡察制度開展巡察工作的實施意見》《市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市委巡察工作規劃(2016年—2021年)》《關于建立市委巡察人才庫的意見》4個文件。巡察辦編印《市委巡察工作流程》,并以圖表的形式對7個階段的55項流程進行詳細解讀。成立6個市委巡察組,落實由1名組長或副組長、1名聯絡員組成的12名人員編制,建立100人的巡察人才庫,為巡察工作提供了有力組織保障。
昆明市委巡察辦與玉溪市委巡察辦就深入開展巡察工作進行學習交流,并就專兼職巡察隊伍建設、巡察評價機制的建立等問題進行了探討。組織召開巡察業務專題講座,十一屆市委第三輪巡察六個巡察組全體成員參加培訓。對新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違規違紀案件適用條規的區別及運用進行講解,就如何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問題線索進行分類處置,如何運用條例甄別判斷巡察中發現的問題線索,對現場參訓人員的提問等作了詳細解答。進一步提升巡察人員發現問題、處置問題的能力。
市紀委承擔市委巡視整改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對巡視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導,做到“條條要整改、事事有回應、件件有落實”。據統計,在2輪巡察中,督促被巡察單位建立完善規章制度40余項,對移交的縣處級干部問題線索立案1件,談話函詢19件,誡勉談話2件,追究問責失職失責、紀律作風不嚴不實科級干部69名。有力發揮了巡察的震懾作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王藝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