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愧疚,作為村主任,不光沒有認真為村民們做實事,解決困難,反而因圖方便不規范發放扶貧互助資金……”雞街村原村主任冷某悔恨的說。
經查,2016年2月6日,冷某在任雞街村委會主任兼雞街村扶貧互助合作社理事長期間,他以方便發放社員資金為由,到漾濞縣信用聯社將30萬扶貧互助金從雞街村扶貧互助社公共賬戶轉到個人的信用社工資卡上逐一發放給社員。發現后,鄉紀委及時核實,冷某將資金收回到雞街村扶貧互助社公共賬戶上并按雞街村扶貧互助社章程相關規定發放到社員中。
2016年9月,冷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執紀者說】
脫貧攻堅是中央重大戰略部署,確保中央、省州決策部署和各惠民政策貫徹落實到位是村干部重要職責。冷某作為黨員和村民委員會主任,本應遵規守紀,將國家的扶貧政策落到實處,但他卻以方便發放社員資金為由違反《雞街村扶貧互助社章程》。黨員干部務必牢記宗旨,在脫貧攻堅工作中,絕對不允許搞變通執行。(左金宏 熊璟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