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麗江市紀委聚焦中心工作,切實履行專責監督機關的職責,加強旅游市場秩序整治監督執紀問責,促進了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和旅游轉型升級。
認真貫徹落實省紀委省監察廳《關于加強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監督執紀問責的通知》,把握“監督的再監督、檢查的再檢查”的定位,及時糾正和查處黨員干部不作為、亂作為和失職失責、違紀違規行為。2次約談涉旅部門負責人、古城區、玉龍縣黨政主要領導和紀委負責人,對200余名旅游系統黨員干部、執法人員和70余名縣區黨政領導干部進行廉政提醒談話。
制定《加強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常態化監督檢查工作方案》,采取“涉旅職能部門+紀檢監察機關”的模式開展專項檢查,成立8個日常督查組和2個重點督查組,常態化督查各涉旅縣區和單位30余次,延伸檢查縣區涉旅單位30個、市級涉旅單位12家26次。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14個方面的意見建議,督促整改問題300余個。
對旅游市場專項督查中發現的未在規定時限內限時辦結、對上級交辦的工作未及時跟蹤督促、亂收費問題整治工作推進不力、無牌照載客問題整治工作落實不力、違反上班時間工作紀律等5起問題,在全市下發《關于對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中相關責任人處理情況的通報》,對9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并對違紀問題點名道姓曝光。市、縣區紀委監察局對麗江古城被國家旅游局嚴重警告涉及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對4個黨組織作出通報問責,給予14人黨政紀處分、15人問責處理,其中,縣處級14人。
抽調6名紀檢監察干部成立旅游執法履職監督辦公室,制定出臺《麗江市旅游執法履職監督辦公室工作規則》和工作流程圖,建立工作日報制度、溝通談話機制,對游客投訴處理過程中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執法人員進行追責、問責。在旅監辦成立5個月的時間里,督促涉旅部門解決了22件游客投訴舉報件;督促古城區、玉龍縣旅監辦處理了6件涉旅事件;掛牌督辦3件,下發2份《問責通知書》,處理不作為、慢作為相關責任人9名,其中問責處理5人,約談4人。促進了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和旅游轉型升級。
同時,制定出臺《關于開展麗江市旅游市場商業賄賂問題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方案》。堅決查處涉旅行業的商業賄賂、壟斷經營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嚴厲懲處涉嫌向國家公職人員或非國家工作人員進行利益輸送等問題,達到警示教育和震懾的作用,形成按市場規律運作,依法依規經營的良好旅游市場秩序。(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