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玉溪市紀委監察局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不力的19名領導干部進行了責任追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7人,問責處理12人。
近年來,玉溪市紀檢監察機關全力推進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持續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四風”問題得到有效糾治,權力運行監督制約更加有力,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新成效。
據了解,黨的十八大以來,玉溪市紀委監察局高度重視2015省委第五巡視組的反饋意見,制定整改方案,對反饋的5個方面問題21條意見建議進行任務分解、責任到人、明確時限,采取有力措施,及時認真抓好各項整改任務落實。對移交的問題線索,及時分類處置,解決了一批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取得實效。
同時,堅決正風肅紀,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對公車私用、公款送禮、公款吃喝等問題開展監督檢查和明察暗訪。十八大以來,全市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92件,公開通報曝光44起典型案例。
此外,玉溪市紀委監察局發揮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的職能作用,制定《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暫行規定》,形成反腐敗工作整體合力,不敢腐的震懾作用充分發揮。對五年來特別是十八大以來留存的問題線索開展大起底、大排查,實現問題線索處置動態“清零”,竭力消除腐敗存量。落實挺紀在前、抓早抓小的要求,積極探索實踐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2015年以來,談話函詢739人,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666人。在確保中央、省市委重大決策部署落到實處方面,加強監督檢查。并建立市、縣(區)黨委巡察制度,全面啟動巡察工作。目前,全市正在開展脫貧攻堅專項巡察,啟動了第三輪巡察工作。(胡倩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