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紀委對本人所犯錯誤進行及時的糾正,我深深感到,如果繼續放任自己,后果將是極其嚴重的,甚至都無法想象會發生怎樣的失誤和錯誤……”勐海縣布朗山鄉原黨委書記納寶海在審理談話時,誠懇地說道。
經查,2014年至2015年,納寶海在擔任勐海縣布朗山鄉黨委書記期間,違反廉潔紀律,通過駕駛員胡某收受個體戶老板為“搞好關系”所送紅木家具、衣服、香煙等“土特產”,后因擔心被查處,又將上述物品變賣上繳組織,折合人民幣10.8萬元。
“自認為按習俗收點禮品,搞點人情往來沒有關系,卻沒想到害了自己不算還帶壞下屬,這是舊的思想觀念在作祟,而自己卻沒清醒的意識到危害的嚴重性。”納寶海在悔過書中這樣寫道。
2017年7月,納寶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執紀者說】
有權必有責,有責必擔當。在當前正風肅紀的高壓態勢下,作為鄉鎮“一把手”,本該帶好隊伍、做好表率,切實履行好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而不是搞變通、尋私利,如果將手中的權力變為個人謀取私利的工具,那無論是誰,最終必將受到黨紀的嚴懲。(西雙版納州紀委 杜泰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