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紀委對各州(市)紀委和省紀委各派駐(出)機構落實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五項工作機制情況進行了通報,并對相關工作事項提出要求。
據通報,截至7月31日,各州(市)、縣(市、區)紀委以及省紀委各派駐(出)機構排查問題線索共計652個,其中,各州(市)、縣(市、區)紀委排查問題線索474個,省紀委各派駐(出)機構排查問題線索178個。
各單位在線索排查基礎上,移交查處的問題線索共計412個。其中,各州(市)、縣(市、區)紀委移交查處問題線索247個,省紀委各派駐(出)機構移交查處問題線索165個。
通報指出,對照《關于建立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五項工作機制的通知》要求,在已經開展的線索排查、線索移交階段,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包括排查移交問題線索總量不夠多,責任落實不平衡,責任落實還存在盲區,線索排查和移交質量還需提升。
通報強調,為確保五項機制順利實施,必須進一步突出工作中的問題導向,著力完善組織推進措施,推動我省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在強化、震懾、保障方面迅速取得更大突破。各州(市)紀委要增加組織協調、分析調度的頻次,采取通報、約談等措施,加強指導督促,層層傳導壓力、層層壓實責任。省紀委各派駐(出)機構要找準履職擔當的著力點,處理好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及時做好線索排查、移交等工作。各州(市)、縣(市、區)紀委要加強與同級脫貧攻堅督查、信訪、扶貧、發改、財政、審計、住建、教育、衛計等責任部門的工作聯系協調,做好抽查工作,加緊協調推進巡察工作中的扶貧任務巡察。同時,對照五項機制中有關各工作環節的時間節點、辦理效率等要求,把五項機制銜接的工作做扎實,把執紀問責的精準工作做扎實,確保五項機制執行之初和整個過程經受住嚴格檢驗。
通報要求,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按照中央紀委和省紀委的要求,在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進程中切實加強并檢視自身的紀律作風建設,強執行、嚴約束、自身硬。把五項機制推行之初即已明確的“紀檢監察機關履職不到位,工作不落實,要一并追究責任”的要求,嚴肅認真執行到位。對“零報告”的單位,如在上級專項檢查、重點抽查、調研督查中發現存在問題的,要予以通報批評;未認真履行職責的,要嚴肅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楊富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