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魯甸“8·03”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啟動以來,昭通市紀檢監察機關圍繞恢復重建的全過程,強化監督執紀問責,以扎實有效的成效,為恢復重建各項工作順利進行提供了堅強的紀律和作風保障。
建立機制明確責任。制定恢復重建監督檢查工作方案,明確監督檢查工作的目標要求、監督范圍、責任分工和機制保障;出臺監督檢查辦法,對恢復重建監督檢查的組織機構、重點內容、方法程序、紀律要求、責任追究等作出具體明確規定。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和分級負責、屬地監督要求,構建責任落實、工作協作、信息報送、臺賬聯管、懲戒通報5個監督工作機制,形成縣區黨委政府落實主體責任、市級職能部門抓行業監管、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問責的工作格局。緊扣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基礎設施、特色產業以及其他項目恢復重建重點,堅持統分結合、“點線面”開展項目建設監督檢查,確保恢復重建監督檢查責任職責清晰、責任明確、要求具體、相互銜接。
突出重點督促檢查。協調統籌市級相關部門在恢復重建工作中的主要任務,制定年度恢復重建每月監督檢查工作重點,圍繞恢復重建重要時間節點、決策部署落實、政策措施執行、干部作風紀律等重點,緊貼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扎實開展了民房重建和過渡安置政策措施落實、民房重建質量安全和恢復重建貸款等服務保障、災區學校恢復重建、恢復重建跟蹤審計發現問題整改落實、項目建設推進等的監督檢查。抓住恢復重建項目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項目監管、作風建設、廉潔自律等重點,適時組織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抽查和綜合巡查,定期不定期對縣區監督檢查工作情況和項目建設推進情況進行重點抽查。成立魯甸縣龍頭山鎮、火德紅鎮2個駐點監督組和綜合巡查監督組,做到了零距離開展監督檢查、全覆蓋落實主體責任、面對面督促整改問題。恢復重建啟動以來,組織綜合監督檢查20余次,制發工作專報25期,及時為恢復重建工作提供決策參考。
聚焦問題追責問責。加大對工作中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推進不力等行為的追責問責力度,對恢復重建推進滯后的主責單位、掛鉤包保單位和有關人員累計進行誡勉談話261人次,發出監察建議31份,通報批評7家單位27人,對包保責任單位、項目建設單位發出恢復重建督辦通知19個,采取不發通知、不用陪同、直插現場的方式對恢復重建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公開通報少數單位和干部工作不扎實、制度執行不到位、日常監管不嚴格、工作落實有差距等問題。恢復重建啟動以來,共問責單位11個、干部38名,其中,處級干部6名,有力推動了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快速、高效進行。
從嚴查處形成震懾。嚴肅查處恢復重建工作優親厚友、弄虛作假、以權謀私、貪污受賄等行為,下發《關于進一步強化責任追究嚴肅執紀問責確保魯甸6.5級地震災后恢復重建順利推進的通知》,重申恢復重建工作紀律要求,從嚴從快查處違紀違規問題。及時介入災區8戶重建戶上訪反映民房重建使用華新水泥后出現混凝土質量問題、央視“新聞周刊”欄目報道魯甸縣龍頭山鎮光明村災后恢復重建安置房分配問題、財新網報道“昭通魯甸8·03地震后開裂的重建房”和魯甸縣龍頭山鎮財政所等4個項目建設問題等調查處理。恢復重建啟動以來,立案審查涉災案件34件34人,給予黨政紀處分31人,移送司法機關7件7人。(王永和 鄭修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