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德宏州紀委召開七屆19次常委會議,研究討論《德宏州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檢查辦法》,啟動新一輪扶貧領域問題督查工作,州紀委副書記、常委按分工掛鉤聯系,對扶貧領域督查實行“責任承包制”。
常委會要求,8月23日至27日,由州紀委副書記、常委帶隊,州紀委干部為聯絡員,抽調相關部門組成6個督查組,對全州5縣市、州直各部門進行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專項督查,突出問題導向,傳導壓實責任,采取“以點帶面、查點否面、一票否決”的辦法,召開座談會聽取縣市紀委是否對所有鄉鎮、所有村督查全覆蓋,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線、不找人帶路”的方法,隨機抽查一個村,入戶調查群眾對脫貧攻堅精準動態識別的知曉率、滿意度等,盯住小問題抓整改,盯住優親厚友等與民爭利,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四風”問題從嚴處理,并追究責任。
同時強調,對扶貧領域督查實行“責任承包制”,對督查組應該發現問題而沒有發現的,應該查處問題而沒有查處的,倒查督查組和所在地區黨委(黨組)、紀委的責任。
據悉,扶貧領域問題督查嚴格按照《德宏州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檢查辦法》,緊緊圍繞“兩明確、三到位、四不準”督查內容,采取上級檢查與本級檢查相結合、明察與暗訪相結合、定期檢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查“兩不愁、三保障”是否落實到每村每戶,扶貧責任人、責任單位是否真實履責;查精準識別是否到位,執行政策和措施是否到位、脫貧實效是否到位;查是否存在挪用套取、擠占、截留、揮霍扶貧資金,優親厚友、假公濟私、吃拿卡要、雁過拔毛、刁難群眾、加重貧困戶負擔,弄虛作假、搞形式主義,推諉扯皮、耽誤工作等問題。對督查發現的問題,要督促立行立改;對有問題未發現或者發現問題不查處、不報告、不移交的,要嚴肅問責追責。(李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