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0日,省委第一巡視組反饋對省委政法委巡視的意見后,省委政法委堅決貫徹政治巡視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四個意識”,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增強政治自覺,強化政治擔當,嚴肅政治紀律,將巡視整改同中央巡視“回頭看”涉及政法系統的問題整改結合起來,作為最嚴肅最緊要的重大政治任務,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實。
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牢把握巡視整改工作的根本遵循。堅持把理論清醒作為政治堅定的前提,作為巡視整改的治本之舉,做到重要精神第一時間學習、重要部署第一時間貫徹,切實增強做好巡視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3月13日,省委巡視組進駐前,省委政法委召開專委(擴大)會議,傳達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央、省委關于政治巡視的有關部署,對做好巡視組進駐準備工作作出安排。6月16日,中央巡視組反饋巡視情況后,省委政法委召開專委(擴大)會議,傳達學習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對我省巡視“回頭看”情況反饋會議精神,研究貫徹意見。6月21日,省委巡視組反饋巡視情況后,省委政法委召開專委(擴大)會議,認真學習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研究《整改方案》。7月中旬,結合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組織專委班子成員深入學習《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對云南巡視“回頭看”和省委第一巡視組巡視省委政法委反饋意見等相關文件精神,進一步打牢抓好巡視整改工作的思想基礎。8月2日,省委政法委召開2017年第2次全體(擴大)會議,傳達學習中央、省委有關會議精神,審議《省委政法委員會全體會議制度》,對巡視整改等工作進行研究部署。8月10日、18日,省委政法委開展理論中心組集中學習,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7·26”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共中央關于修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的決定》,舉辦學習講座,邀請省委巡視辦主任圍繞“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全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主題作專題輔導,積極探索建立政法機關政治督察和政法隊伍紀律作風巡查工作機制,推動政法機關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加強組織領導,深入動員部署,明確巡視整改責任和要求。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張太原任組長,具體負責抓好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將《整改方案》的制定作為整改落實的基礎工作來抓,按照要求,由政治部、辦公室、研究室牽頭,相關各處室、省級政法部門和州市黨委政法委配合,共同做好《整改方案》的起草工作。專委(擴大)會議先后兩次專題研究《整改方案》,針對中央巡視組指出的兩個問題和省委巡視組指出的3大方面8類29個具體問題,研究提出了90條整改措施,并逐一明確整改任務、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整改時限。《整改方案》形成后,發至委機關各室部處、省級政法部門和州市黨委政法委,要求各責任單位嚴肅對待巡視反饋意見,對標檢視、認真自省,做好自身整改工作。6月30日,省委政法委召開巡視整改工作動員會議,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陳豪同志對巡視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省委第一巡視組巡視省委政法委情況反饋會議精神,對巡視整改工作進行全面動員部署,層層壓實工作責任。7月31日,省委政法委召開專委(擴大)會議,傳達學習陳豪同志在省委常委領導班子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的主持講話精神,聽取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進展情況匯報,對持續深入做好整改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抓住“關鍵少數”和關鍵環節,形成抓整改落實的工作合力。堅持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帶頭,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張太原同志對巡視整改工作負總責,并對帶著全局的具體問題直接負責,專委班子成員堅持把自己擺進去,主動認領問題,一手抓自身整改,一手抓分管部門和分管領域整改,帶頭發揮表率作用。7月14日,省委政法委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做好巡視整改工作,推動我省政治生態明顯改善”為主題,召開省委政法委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班子成員對照巡視反饋意見,圍繞肅清周永康等政法系統腐敗分子,白恩培、仇和等9名中管干部和昆明4任市委書記違紀違法案件余毒,談問題、談認識、談整改,深入進行反思,深刻汲取教訓,嚴肅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充分發揮省委政法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作用,督促全省政法機關適時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全面肅清周永康、白恩培、仇和等余毒,鞏固擴大巡視成果,維護風清氣正政治生態。委機關各室部處相繼召開支部黨員大會、專題組織生活會,深入學習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對照《整改方案》,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形成了抓整改落實的良好氛圍。
堅持標本兼治,強化督促檢查,確保巡視整改見思想見行動見成效。專委會把集中整改作為治標之舉、把制度建設作為治本之策,著力從源頭上、根本上健全長效機制。整改過程中,始終堅持問題導向、自我加壓,不回避、不折騰、不懈怠,在對照巡視反饋意見抓集中整改的同時,系統排查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警存在的各類問題,深入剖析根源、查找癥結,對需要完善制度規定的,及時修改;需要建立新的制度規定的,著手調研、抓緊出臺。巡視整改以來,先后制定《省委政法委員會全體會議制度》《省委政法委員會議事規則》《省委政法委書記辦公會議規定》《云南省維護社會穩定工作規定》《委機關黨建工作問責辦法》等規章制度16項,全面扎緊制度籠子,使制度真正成為管黨治黨、從嚴治警的有力武器。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統籌協調,圍繞整改責任、督查、考核“三位一體”,建立整改落實督促檢查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將整改落實情況與委機關各處室年度考核掛鉤,與委機關干部評選評優掛鉤,采取領導掛帥、掛牌督辦、定期匯報、限時辦結、責任追究等辦法,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落實專人跟蹤問效,定期通報進展情況,做到整改一件、銷號一件,確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區、不留死角。截止目前,研究提出的90條整改措施,需立行立改和取得階段性成效的18條已全部整改完成,需年底或明年完成(取得階段性成效)的32條目前正在推進,另40條需長期堅持的抓好落實。(卿志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