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德宏州紀委印發了《關于健全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問題線索處置工作機制的通知》,通過建立線索排查、線索移交、線索處置、問責追責、通報曝光的“五項機制”,進一步加大對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監督執紀問責的力度,為凈化旅游市場環境,提升德宏旅游形象,提供堅強的紀律作風保障。
線索排查機制。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涉旅部門要嚴格按照《云南省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措施》、省紀委監察廳《關于加強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監督執紀問責的通知》要求,對整治工作中失職失責,違反整治工作“十嚴禁”紀律要求等問題進行每月定期排查。
線索移交機制。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涉旅部門定期排查的問題線索形成問題清單,于每月5日前,移交州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州紀委信訪室對涉旅問題線索信訪舉報梳理匯總,每月5日前,移送州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州委巡察辦把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責任落實情況納入巡察監督范圍,每輪巡察結束后及時將涉旅問題線索移交同級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
線索處置機制。對整治工作中發現嚴重涉紀涉腐行為,或因黨員干部紀律作風問題引發惡性旅游事件等情況,應當在24小時內向上一級紀檢監察機關報告并啟動核查程序,情況緊急、需紀檢監察機關立即配合采取措施的,應在1小時內首報;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報告、提出處置意見;作出處理決定后3個工作日內向上一級紀檢監察機關黨風政風監督部門上報處理情況。上級督辦、轉辦、轉送的涉旅紀律作風問題線索,一般在收到問題線索的2個工作日內啟動調查核實程序,1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報告,提出初步處理意見;作出處理決定后3各工作日內上一級紀檢監察機關黨風政風監督部門上報處理情況。
問責追責機制。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在整治工作中慢作為、不作為、亂作為,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對履職不力、監管不嚴導致發生重大涉旅事件的,嚴肅進行問責。對紀檢監察機關、派出機構和職能部門應發現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而未發現的,以及發現后不報告、不處置、不整改、不移交的要嚴肅問責。
通報曝光機制。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黨風政風監督部門負責定期收集梳理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中的違規違紀典型案例,每季度通報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釋放嚴格監督執紀問責的強烈信號,發揮警示教育和震懾作用。
據悉,今年以來,德宏州取消25家旅游星級購物場所,對1家旅行社、3名導游從業人員進行了行政處罰,查處兩起旅游“黑車”違規案件,接受旅游消費投訴9起,退款處理6.2萬余元。(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