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來,麗江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圍繞脫貧攻堅工作大局,把握監督執紀問責專責機關的職能定位,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堅持“監督的再監督、檢查的再檢查”要求,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了堅強的紀律保障。
加強集體領導。堅持紀委常委班子集體決策,市紀委常委會專題研究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5次,充分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建議,集思廣益,努力實現決策最優化。常委班子深入縣區、鄉鎮、村居委會開展調研,傾聽群眾聲音,了解扶貧工作進度、掌握動態、發現問題,并結合扶貧領域腐敗問題典型案例、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等,對黨委、政府班子成員和各村委會書記、主任共300余人進行廉政提醒談話,督促各項政策部署在基層落地生根。
健全工作機制。制定出臺了《麗江市紀檢監察機關快查嚴處扶貧領域問題線索暫行辦法》《開展脫貧攻堅專項紀律檢查工作方案》《加強脫貧攻堅常態化監督檢查工作方案》,認真落實脫貧攻堅常態化監督監察工作機制,嚴格按照《麗江市脫貧攻堅“八個責任主體”責任清單》,采取“N+1”方式實行“清單式”監督檢查(“N”指市直各主責部門和市委市政府專項督查組根據職能作用和管理權限,在職責范圍內對行業和部門落實脫貧攻堅各項工作任務情況進行督查和推動;“1”指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各級政府、各職能部門紀律、作風、履責情況的再監督再檢查),從源頭上推動主責部門履職盡責、齊抓共管,倒逼主責部門強化監督意識和監督職責。
開展全面監督檢查。采取專項檢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組成7個脫貧攻堅專項督查組,由市紀委常委帶隊對全市各縣區、各部門脫貧攻堅工作開展專項檢查。鄉鎮(街道)紀委(紀工委)隨機組織抽查,每年不少于12次。市、縣(區)紀委每兩個月抽查一次。抽查以隨機明察暗訪為主,不打招呼不發通知,不開會聽取全面匯報,不搞一般調研性質的檢查,重點通過查閱財務臺賬、入戶調查、個別訪談、在管理和服務對象中開展民主評議測評等方式進行。市紀委抽查工作采取“直通車”模式,協調整合審計等部門力量,隨機抽取一個貧困村進行全面檢查。
強化結果運用。專項督查結果進行通報,并作為年度脫貧攻堅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據。每次抽查結束后,由各級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匯總工作情況,協調抽查組及時妥善提出分類處置意見,向紀委常委會匯報。對抽查中發現能立行立改的問題,現場督促整改。對問題輕微,不涉及違紀的,進行誡勉談話,并督促整改。同時,建立督查問題臺賬,實行問題整改到位銷號制。對問題突出涉嫌違紀的,進行深入核實,視情節進行問責或給予紀律處分。
嚴懲腐敗問題。加強扶貧領域違紀問題線索排查,定期梳理匯總信訪舉報問題,建立完善問題線索移送查處機制,對問題突出、反映集中的嚴肅督查督辦。2016年以來,查處扶貧領域案件75件90人。編制《麗江市典型違紀違法案例匯編》,對扶貧領域突出問題和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典型問題進行通報曝光。(馮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