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嚴明紀律,扎實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普洱市提出了脫貧攻堅“七個嚴禁”,推動脫貧攻堅各項工作任務落細落實,為早日實現脫貧摘帽目標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
七個嚴禁:一是嚴禁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脫貧攻堅決策部署不堅決,組織領導不力;二是嚴禁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落實脫貧攻堅責任不到位,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三是嚴禁優親厚友、虛報冒領、刁難群眾、吃拿卡要,對群眾態度蠻橫、惡劣;四是嚴禁騙取套取、擠占挪用、貪污私分扶貧項目資金、涉農資金和涉農補貼;五是嚴禁利用職權插手干預脫貧項目工程,搞權錢交易;六是嚴禁作風漂浮,駐村工作不認真,幫扶工作不到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七是嚴禁欺上瞞下、弄虛作假,搞數字脫貧、虛假脫貧。
普洱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挺紀在前,圍繞脫貧攻堅“七個嚴禁”內容,通過監督檢查、專項巡察、暢通信訪渠道等方式,嚴格監督執紀。上半年,全市對2016年以來脫貧攻堅工作中黨員干部的紀律、作風和履責情況進行全面的紀律檢查,抽查鄉(鎮)脫貧攻堅政策落實情況702次、村兩委脫貧攻堅政策落實情況706次、駐村工作隊在崗在位情況947次以及1419戶貧困戶,共發現問題188個,已處理問題81個,正在進行整改107個,全市扶貧開發領域因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被約談322人;問責100人,給予黨政紀處分42人。(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