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昭通市紀檢監察機關啟動集中開展基層“微腐敗”專項治理工作,截止7月,專項治理工作共接收信訪舉報593件,處置問題線索593件646人,談話函詢106件135人,初步核實441件468人,立案審查122件151人,處分相關人員85人。
聚焦重點領域,注重問題收集。把涉及扶貧領域項目較多、資金量大、涉及面廣、舉報頻繁、問題突出的地區(部門)作為重點對象,把政策落實、資金使用、項目推進、村務公開等重要事項作為重點內容,積極采取專項巡察、檢查、督查相結合的方式,在鄉(鎮)、村(社區)張貼舉報公告、公布舉報電話、設置舉報信箱、設立舉報郵箱等不斷拓寬渠道,做到收集群眾反映問題多管齊下、方便快捷。建立涉農行業主管部門監管發現問題登記、移送機制,強化紀檢、司法、審計等部門間的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做到相關責任部門職責清晰、監管有力。截止今年7月,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接收基層“微腐敗”信訪舉報593件。
認真篩查線索,精準處置問題。加強對已受理但尚未排查、正在辦理但尚未辦結、已辦結但群眾仍在反映等“三類問題線索”的清理分析研究,層層建立動態管理臺賬,確保辦理問題線索底數清楚、情況明晰。嚴格明確問題線索排查時限,規定涉及基層“微腐敗”問題線索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排查,確保基層問題線索優先排查、高效處理。突出抓好精準處置,對基層“微腐敗”問題線索要求不使用暫存待查、予以了結處置方式,均需實施談話函詢或初步核實,確保基層問題線索受理一件、核實一件。對基層“微腐敗”問題線索的處置情況,需報經上級紀委審核把關同意后方可形成最終處置意見,確保處置問題線索嚴肅規范、科學穩妥。截止今年7月,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處置基層“微腐敗”問題線索593件涉及646人,其中,談話函詢106件,初步核實441件。
突出高壓態勢,嚴肅處理。堅持以高壓手段鐵腕懲治基層“微腐敗”問題,截止7月共處分基層干部85人,其中,給予黨紀處分82人,給予政紀處分10人,雙重處分7人,移送司法機關8人,挽回經濟損失112.21萬元。聚焦基層反映的問題,強化執紀審查向基層覆蓋延伸,嚴查基層人員違規違紀問題,在被處分人員中,涉及鄉(鎮)干部20人;涉及村“兩委”人員56人;涉及其他人員9人。堅持以問題為導向,突出對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極壞問題行為的查處,在被處分人員中,涉及貪污賄賂的22人,涉及亂攤派亂收費16人,涉及虛報冒領、優親厚友12人,涉及態度生硬、作風粗暴的10人,涉及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7人,涉及違規占用使用公私財物3人,涉及截留私分、收受禮金和借機斂財2人,涉及其他問題13人。
強化建章立制,注重預防教育。加強基層違規違紀案件發生原因、違紀性質、違紀人員等要素的分析剖析,探索建立堵塞監管漏洞、預防腐敗發生、規范權力運行的制度機制。建立首信初訪責任機制,突出基層信訪問題在基層辦理、一線化解,明確首辦責任單位和人員,對長期存在重訪、纏訪、鬧訪、越級訪的嚴格實行倒查倒追、問責追責。建立信訪答復回訪機制,對基層群眾反映問題,按照“有訪必辦、辦結速回”原則,明確答復回訪工作牽頭領導、承辦機構、責任人員、時間界限和工作要求。建立典型案例通報曝光機制,在積極開展書面通報、會議通報、網站電視信息媒體通報基礎上,針對村組基層人員典型案例特點,積極創新通報曝光方式,采取在違紀人員所在村(社區)、村民小組召開黨員大會、村民大會、村民小組會議等形式進行現場曝光,做到既“摘帽子”,更“掃面子”。建立監督管理工作機制,通過對違紀案件全面分析,深入查找基層民生領域政策執行、資金管理、項目實施等工作的監管漏洞和薄弱環節,研究建立監督管理的有效機制和辦法措施,有效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機制。(吳道聰 鄭修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