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楚雄州紀委下發通知,部署開展新一輪嚴禁領導干部違規收送“紅包”專項整治行動。
通知指出,深入開展領導干部違規收送“紅包”專項整治,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切實抓好中央巡視組“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查糾“四風”的重要舉措。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保持高壓態勢,對領導干部收送紅包禮金問題發現一起、糾正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通知要求,本次專項治理活動自2017年8月底開始,為期一個月,內容包括黨的十八大以來單位和個人違反財經法規和紀律規定,給予或者獲得現金、銀行卡、購物卡、消費卡等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情況。重點整治全州各縣市各部門各單位領導干部違規用公款向單位和個人發、送“紅包”,收受管理服務對象、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紅包”,以及借婚喪喜慶事宜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與行使職權有關或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單位、個人的禮金禮品、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的行為。
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認真學習掌握有關文件精神,將收送“紅包”整治工作納入“六個嚴禁”專項整治中部署安排推進,以宣傳教育引導、全面自查自糾、強化監督檢查、嚴肅紀律規定等方式迅速開展專項整治。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對地區本部門本單位整治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和重點抽查,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同時,為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推進紅包治理常態化,楚雄州將從2018年起,通過隨機抽查、走訪調查、重點檢查、信訪督辦等方式,每年開展不少于兩次的專項檢查,并把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專線整治工作情況納入巡察范圍,形成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嚴肅查處的長效機制。(陳建祿 黃永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