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好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五項工作機制,日前,怒江州下發《關于認真落實脫貧攻堅責任加強行業監管的通知》,要求全州各級黨組織要樹牢“四個意識”,提高政治站位,有效發揮部門職能作用,層層壓實責任,堅決把脫貧攻堅的各項工作做精做細做實。
通知要求,各職能部門要做好扶貧領域問題線索排查,認真梳理十八大以來在業務工作和監督檢查中發現的扶貧領域問題線索及處置情況,并按要求及時上報。各主責部門問題線索排查情況將在召開聯席會議期間交流通報。州直各職能部門通過日常監督、業務監管、監督檢查等發現的扶貧領域違紀問題線索,要及時移送州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
各級各部門要主動履職擔責,根據部門職責職能加強監督檢查、加強監督管理。凡因部門監管責任履行不到位,導致扶貧工作不務實、脫貧過程不扎實、脫貧結果不真實,以及導致扶貧領域問題多發、易發或發生重大、系統性問題的,嚴肅追究州直相關部門主體責任。對在扶貧領域資金、項目等方面發生系統性區域性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影響惡劣,行業主管部門監督不力、處置不當或不履責盡責,應該發現的問題而未發現,發現問題不報告、不移交的,嚴肅追究州直部門管理責任。對貧困村未如期實現脫貧目標、群眾滿意度低的,在嚴肅追究縣(市)、鄉(鎮)、村三級領導班子成員責任的同時,一并追究“掛包幫”單位連帶責任。
據悉,州紀委于9月底對職能部門開展脫貧攻堅工作情況進行專項紀律檢查,了解相關職能部門落實五項工作機制情況。對相關職能部門該上報的問題線索不上報,連續兩個月出現“零報告”的,部門負責人要到州紀委說明情況,及時進行約談,嚴肅批評教育并督促整改。對業務主管部門落實脫貧攻堅工作推諉扯皮、措施不力、推進滯后的,視情況發出《紀律檢查建議書》或《監察建議書》進行提醒警示,該追究責任的堅決追究責任。(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