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級巡察18家單位和部門,發現問題374個,移交問題線索143條;8縣(市)共巡察83家單位,發現問題792個,移交問題線索127條……自2016年7月開展巡察工作以來,文山州不斷探索優化黨內監督布局,整合基層監督資源,構建巡察監督網絡格局,層層夯實主體責任,充分發揮巡察利劍的震懾作用,有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落細落實,截至目前州級及各縣(市)已開展了三輪巡察。
組織保障堅強有力。州委從出臺制度、成立機構、組建隊伍到開展三輪巡察,以扎實快速的行動詮釋了對巡察工作的高度重視。十八大以來,州、市(縣)兩級共召開43次黨委常委會、15次書記專題會及35次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專題研究巡察工作。從紀檢監察、組織、法院、檢察等機關和部門熟悉黨務、紀檢監察、組織人事、財會審計、法律、經濟管理等業務的專業干部中遴選人員組建州、縣(市)巡察人才庫,每輪開展巡察工作的組成人員由州、縣(市)黨委分別從各自組建的巡察人才庫中抽選組成。按照優中選優的原則,州、縣(市)建立了184人的巡察組長人才庫和623人的巡察工作專業人才庫,為巡察工作的深入開展提供人力資源保證。先后從全州范圍內選調4批次13名優秀巡察干部到省委巡視組學習鍛煉,并形成常態化機制。強化巡察干部能力素質提升,先后組織巡察干部集中培訓25期,培訓人員900余人次。
政治巡察聚焦精準。準確把握政治巡察內涵,緊盯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三大問題”,突出問題導向,對縣、鄉(鎮)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側重“四個著力”“兩個責任”的監督;對基層黨員干部,側重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堅持體制規范、機制靈活,先后探索總結出州、縣(市)上下一體聯動、“一三五七”工作法(摸、講、談、接、查、訪、改圍繞一個中心、落實三個從嚴、突出五個重點、采取七項措施)等,在規范巡察工作、發現問題線索等方面發揮了切實有效的作用。
不斷強化成果運用。圍繞巡察成果最大化,實行整改進展情況督辦制度、整改報告真實性承諾書、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定期聽取問題線索查辦情況等制度,壓實整改落實責任,督促問題線索辦理,提高巡察成果運用成效。州委巡察辦對巡察反饋的問題,建立責任清單,實施臺賬管理,做到問題解決1個、銷號1個。建立完善州、縣(市)巡察成果共享互通機制,以巡察倒逼壓力逐級傳導,有效破解管黨治黨力度逐級衰減的難題。根據巡察發現的問題,共向州、縣(市)黨委提交專題報告18份,向被巡察黨組織提出整改意見746條,向州、縣(市)黨委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建議157條。(普翠瓊 吳富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