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紀委通報了七起因飲酒造成不良影響典型問題后,派駐省民政廳紀檢組高度重視,主動作為,督促監督單位嚴肅認真落實通報中的紀律要求。省民政廳黨組書記及時作出批示,要求第一時間把省紀委通報中的紀律要求傳達到每個干部職工,切實增強“四個意識”,結合民政實際認真對照檢查,加強督促檢查,嚴肅紀律規定。
省民政廳及時在機關辦公樓公示欄張貼了省紀委通報,提醒廣大干部職工要以通報中的典型問題為警示,嚴守紀律“紅線”,切實維護好民政干部的良好形象。同時下發通知,要求各部門負責人加強對廣大干部職工日常思想教育和日常監督管理,組織全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深刻吸取通報中典型案例的教訓,對照問題的具體表現認真檢查剖析,對標合格黨員的具體要求,從思想上反思,行為上規范,自覺抵制不良飲酒風氣。同時,對公務活動期間飲酒問題作出明確規定,要求各部門認真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到下級單位開展調研檢查指導工作,一律不得飲酒,一經發現,從嚴查處;對出現因飲酒造成嚴重后果和重大影響的單位,嚴格追究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的責任。
派駐紀檢組結合中秋國慶期間的監督檢查,嚴肅紀律要求,把治理不良飲酒風氣作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的具體行動,加大對飲酒違規違紀問題查處力度。對正在基層單位開展調研檢查的工作組帶隊領導干部,通過電話形式及時傳達通報中的紀律要求,確保不發生違紀違規問題。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段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