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紅河州在全州范圍內開展新一輪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專項整治工作,要求各級黨組織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始終保持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的堅定決心,教育和督促全州各級領導干部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本次專項整治工作重點是全州各縣市、州級各部門科級以上(含非領導職務以及相當于科級以上)領導干部以任何名義,違規用公款向單位和個人發送“紅包”,收受管理服務對象、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紅包”,以及借婚喪喜慶事宜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與行使職權有關或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單位、個人的禮金禮品、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的行為。整治工作按照開展自查自糾、開展監督檢查、建立長效機制等3個步驟進行。
為保障專項整治工作扎實有效開展,不走過場,該州要求各縣市、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把開展新一輪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專項整治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作為一項常態化整治工作,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安排部署,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同時,結合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把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等相關政策法規、紀律要求納入學習教育內容,深入開展黨章黨規黨紀教育,教育和引導領導干部嚴守黨的紀律,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
“對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專項整治工作組織不力、敷衍塞責、落實效果不好的,對問題整改不重視、走過場、不到位的,對存在問題隱瞞不報、壓案不查、有責不究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黨委(黨組)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和有關責任人責任。”專項整治工作負責人介紹。(文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