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高度重視紀委派駐機構改革工作,結合全州實際,切實采取“四條措施”,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實施意見,穩妥推進全州派駐機構改革工作。
深入調研聽意見。為了解掌握第一手基礎數據,州紀委發出了《關于開展派駐機構建設調研的通知》,從州委編制辦公室和州紀委辦公室、組織部、第一紀工委抽調人員組成4個調研組,深入到州級15個紀委(紀檢組)和州紀委6個紀工委監察分局進行調研。核實基礎信息,了解基本情況。重點對單位紀檢組監管的人員范圍、單位的編制情況及現有公務員數、紀檢監察領導職數和現配備情況、紀檢監察編制數和專職干部配備情況、紀檢組長和專職干部所負責的工作情況以及現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領導和專職干部的基本情況進行深入調研,聽取對加強派駐機構的意見建議。并認真聽取了州級15個紀委(紀檢組)和6個紀工委監察分局在職領導干部的想法。通過調研,為進一步修改完善派駐機構方案打下了良好基礎。
專題研究重部署。接到省紀委組織部《關于加快推進紀委派駐機構改革工作的通知》后,州委常委、州紀委書記及時召開專題會議,聽取全州派駐機構的機構設置、編制配備、人員情況及工作現狀方面的匯報,研究落實省紀委派駐機構改革的總體要求、機構設置、職責權限、監督權限、工作關系和管理保障等方面的要求,專題部署全州派駐機構改革工作。州紀委召開第15次常委會議,專題聽取關于全州派駐機構改革工作擬定的初步方案匯報,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增強做好派駐機構改革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參加會議的州紀委常委結合全州實際情況,分別對推進派駐機構改革提出具體意見建議,為做好全州派駐機構改革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礎。
加強協商定方案。通過深入調研,擬定了《關于加強州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的初步方案。結合州委編辦的意見建議,在能核定編制的情況下,《方案》重點明確了州紀委派駐機構改革的機構設置為綜合派駐和單獨派駐兩種形式,并通過劃轉、調劑、適當增配等方式,加強派駐機構力量,實現州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機構全覆蓋。《方案》還明確了派駐機構的職責權限、主要職責、監督權限、工作關系、管理保障和組織領導。
周密組織穩推進。為按時完成州、縣(市)紀委派駐機構改革工作,梯次展開縣(市)紀委派駐機構改革,州紀委及時傳達省紀委派駐機構改革相關精神,要求各縣(市)要認真學習領會并參照中央紀委、省紀委、州紀委派駐機構改革的做法,立足實際,認真思謀,加強溝通匯報,推進縣(市)紀委派駐機構改革工作。并積極向黨委匯報,在黨委的堅強領導下,加強與機構編制、組織、人事、財政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嚴格按照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和要求,制定派駐機構改革方案并確保各項改革措施的有效落實。目前,州、縣(市)派駐機構改革工作正在有條不紊、緊張有序進行。(王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