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迪慶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第六次會議,專題學習中央和省對巡視巡察工作的相關規定,聽取八屆州委第三輪巡察工作報告,并研究部署第四輪巡察工作。

中共迪慶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第六次會議
會議傳達學習新修改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市縣黨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見〉的通知》《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印發〈被巡視黨組織配合中央巡視工作規定〉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關于修改<貫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實施辦法>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和《中共云南省委辦公廳關于認真貫徹學習〈被巡視黨組織配合中央巡視工作規定〉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會議指出,新制定的《決定》《通知》對開展巡察工作,進一步規范和指導州、縣巡察工作具有重要意義。州委巡察工作要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明確政治巡察,堅持問題導向,完成好八屆州委任期內巡察全覆蓋,進一步明確巡察內容,深化市縣巡察工作,修改和完善全州巡察實施辦法及配套制度,切實推進巡察工作。
會議研究審議并原則通過《八屆州委首輪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情況報告》《八屆州委第三輪巡察工作綜合報告》和《州委巡察工作規劃(2017—2021年)》。
會議要求,州委巡察辦要根據領導小組會議精神,抓緊完善巡察報告,形成正式報告提交州委,巡察組要根據發現的問題線索進一步梳理,及時交辦;要做好巡察反饋工作,嚴肅、認真做好問題反饋,切實抓好巡察成果運用,推動問題解決;要抓緊專兼職相結合的巡察組組建,調整充實和優化相對固定的巡察人才庫組成人員;要著手準備八屆州委2018年巡察工作計劃,根據會議精神完善修改州委五年巡察規劃,一并提交州委審議。
會議審議通過《八屆州委第四輪巡察工作方案》《脫貧攻堅專項巡察工作方案》《八屆州委第四輪巡察工作日程安排建議》《八屆州委第四輪巡察工作巡察組任務分工及人員安排建議方案》《八屆州委第四輪巡察工作動員部署會建議方案》,會議初步決定,報經州委常委會同意后,于10月12日召開第四輪巡察工作動員部署會,啟動第四輪巡察,對7家單位進行常規巡察,對3縣市3個鄉鎮開展脫貧攻堅專項巡察。(苗有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