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間事,做于細,成于嚴。
在黨中央的率先垂范和有力帶動下,黨的十八大以來,全省各級黨組織始終把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為重要政治任務,結合各自實際總體謀劃布局,以改進作風小切口撬動管黨治黨大格局。截至2017年9月,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3415起,處理4761人,給予黨政紀處分1758人。
夯實思想、轉變作風、整治頑疾、凈化生態、完善制度,八項規定厚植了黨的執政根基,為云南實現跨越發展不斷凝聚起正氣清風的正能量。在今年初開展的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專項紀律檢查中,省紀委組織8000余名黨員干部及群眾代表進行滿意度問卷調查,滿意率達97.22%。
強擔當,高處站位和細處著力有機結合
作風問題具有反復性、頑固性,一旦責任落實不力,就會陷入抓一抓好轉、松一松反彈的“怪圈”。
打折扣搞變通?不行!做虛功走過場?不成!省委不斷提高政治站位,將壓實主體責任作為重要抓手,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的領導示范作用。
省委準確研判面臨形勢,堅持以上率下,第一時間出臺了《中共云南省委關于省級領導改進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實施辦法》,帶頭從改進群眾工作、調查研究、精簡會議文件、改進新聞報道、厲行勤儉節約等方面作出10項規定、28條具體工作措施,并將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為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和巡視工作的重要內容,系統推進糾正“四風”工作。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十屆省委第一次常委會議研究出臺了《中共云南省委關于省級領導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意見》,從10個方面、34條具體措施進行了細化規范,不斷深化鞏固作風建設成果,引領全省作風建設持續向好發展。
全省各級黨委(黨組)主動擔當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的主體責任,相應出臺了改進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具體措施,堅持從班子自身嚴起,從“小節”改起,從“小事”抓起,從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做起,形成了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作風問題常起于毫末、積于忽微,改進作風必須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5年來,全省4個省級領導班子、16個州市、136個省直單位、12.5萬個基層黨組織,將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與先后開展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緊密結合,堅持問題導向,采取靈活多樣的教育形式,從正面引導,反面警示,激發廣大黨員干部增強改進作風、嚴守紀律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嚴查辦,專項整治和監督檢查發力生威
“我們要持續釋放這樣一個強烈信號——誰敢觸碰紀律紅線,就要為我們黨改進作風付出代價!”紀檢監察機關的話語鏗鏘有力、擲地有聲。
在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下,省紀委協調有關部門針對工程建設、礦產資源、土地征用、民生資金、收送紅包、選人用人6個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風,連續3年持續深入開展“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規定349個。共發現領導干部收受“紅包”問題1133個,給予黨政紀處分608人、組織處理836人。
與此同時,組織清理“會員卡”、公務用車、辦公用房、領導干部經商辦企業、領導干部兼職取酬、“吃空餉”和長期借調人員等問題,集中整治出入私人會所、奢華浪費建設、“不作為、亂作為”、濫發津補貼、“小金庫”等問題,一些頑癥痼疾得到有效治理。
以霹靂手段懲之,還要以執著韌勁處之。從元旦、春節到五一、端午再到中秋、國慶,各級黨委和紀委不斷重申紀律要求,堅持重要時間節點發出一個紀律通知、開展一次監督檢查、通報一批典型案例的做法,建立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月報制度和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通報曝光季報制度,逐步形成了系統全面、突出重點的制度化、常態化工作機制。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在下大力嚴肅查處“四風”存量問題的同時,始終密切關注“四風”問題的新動向和新變化,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先查先辦、快查快處、嚴查嚴處,持續加大對典型問題通報曝光力度,有效遏制增量,不斷鞏固“不敢”的成果。
經過一輪又一輪“掃灰除塵”,全省公款消費的“虛火”退了,酬酢的場面少了,迎來送往的“規矩”破了……黨風政風為之一新,黨心民意為之一振。
重長效,防微杜漸和標本兼治漸成現實
“以前早上8點半前或11點后到機關單位找人辦事樓在人空,現在隨到隨在;以往打牌賭酒現象突出,現在不見了……”說起德宏州干部作風轉變,州紀委退休干部朱成海十分高興。
這些變化源于《德宏州治理庸懶散慢六條規定及實施細則》的出臺,作為當地治理庸懶散慢“最嚴禁令”,細則明確并重申嚴守工作制度,對禁賭、廉潔從政等均做出了嚴格規定。
點滴之間改作風,步步為營促落實。5年來,全省始終將制度建設作為重要保障,逐步在有效規范上取得成效。
從省級層面看,省委、省政府根據全面從嚴治黨的總要求,結合我省作風建設面臨的形勢和任務,對10年來全省出臺的60多項涉及“四風”方面的制度規定進行了“廢、改、立”,制定《督查工作機制》《督查工作分工協作方案》,建立黨政聯動、會商、監督、檢查機制。省直各相關部門根據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先后針對“三公經費”、會議文件、新聞報道、調查研究、“三難、四多”和辦公用房、公務用車、公款接待、因公出國(境)、領導干部經商辦企業、領導干部兼職取酬、領導干部辦理婚喪喜慶事宜、省屬企業負責人薪酬、公務人員參加評審等,制定了一批制度規定。
從州(市)層面看,相應健全完善了細化操作的制度規定。如,昆明市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市級領導參與公務接待和到基層檢查調研工作就餐的規定》,楚雄州出臺了《干部作風狀況評價辦法(試行)》,文山州出臺了《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等。各縣(市、區)和鄉(鎮、街道)也相應制定了一批行之有效的制度規定,逐步構建了逐級完善、層層嚴密的制度體系,為全省持續改進作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正風紀,戰斗無窮期;反腐敗,整裝再出發。我們堅信,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全省上下團結一心,馳而不息正風肅紀,必將凝聚起更加磅礴的力量,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為云南實現跨越發展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楊富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