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紅河州紀委下發通知,安排部署全州加強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監督檢查工作,嚴肅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著力糾“四風”,積極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
通知指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沒有“靜默期”,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樹牢政治意識和大局意識,認真分析研判本地區本部門紀律作風方面存在的傾向性問題和防控重點、難點,加強工作統籌,創新工作方法,提早發出信號,開展監督檢查,嚴防作風方面的違規違紀問題。
通知再次重申“十個嚴禁”,即嚴禁借節日之機公款大吃大喝,嚴禁出入私人會所,嚴禁借節日之機用公款購買、發放、贈送禮品和各種購物卡,嚴禁借節日走訪或以工作匯報名義用公款送禮、宴請,嚴禁以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各種聯誼活動名義用公款請客送禮,嚴禁借節日之機以各種名義突擊花錢和違反規定亂發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嚴禁公車私用、違規駕駛公車,嚴禁借各種名義組織和參與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費健身、娛樂等活動,嚴禁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貴重物品,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喜慶等事宜和借機斂財等紀律作風建設。
通知要求,各級黨委(黨組)和紀檢監察機關要根據各自實際,充分利用會議、媒體、短信等形式,重申“十個嚴禁”要求;要抓住關鍵環節,盯住重要部門、重點人群,嚴防重點問題,及時教育提醒黨員干部切實強化“四個意識”,從嚴規范言行,守住紀律底線;對在近期間發生的違規違紀問題,一律從嚴查處,一律通報曝光,一律按責任歸屬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洪季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