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文山州啟動新一輪“嚴禁違反黨的組織人事紀律”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構建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此次專項整治重點針對違規任用干部、跑官要官、說情打招呼、“三超兩亂”、干部檔案造、黨政領導干部違規兼職、“裸官”、帶病提拔、拉票賄選以及跑風漏氣、封官許愿十個方面存在問題。
該州要求,各級黨委(黨組)要把“嚴禁違反黨的組織人事紀律”專項整治工作與學習貫徹十九大精神,“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對云南巡視“回頭看”和中組部對云南省選人用人工作“回頭看”緊密結合起來,在各級各部門和領導干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對反映用人問題比較多的地方和單位,通過查閱資料、組織談話、民主測評、問卷調查、民意調查等方式進行抽查。
同時,堅持“零容忍”,對違規作出的干部任用決定一律堅決糾正,并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發現一起、糾正一起、通報一起;對拉票賄選、買官賣官、破壞選舉等違紀違法行為,及時移轉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堅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絕不姑息遷就;對查處違反組織人事紀律行為不力,在選人用人上失職失察導致出現干部“帶病上崗”“帶病提拔”的,將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嚴肅追究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的責任;對專項整治工作走過場和查而不糾、隱情不報,甚至頂風違規違紀的,將嚴肅查處問責。
據悉,為推動從嚴管理監督干部常態化,自2018年起,文山州將每半年在全州范圍內集中組織開展一次“嚴禁違反黨的組織人事紀律”專項整治工作。(朱妍霏 李萬輝 羅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