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新形勢、新任務,易門縣紀檢監察機關堅持用好用活用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努力提升監督執紀問責實效,推動全縣政治生態向好發展。今年1月至9月,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實踐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置81人次,其中第一種形態54人次,第二種形態21人次,第三種形態4人次,第四種形態2人次,體現了寬嚴相濟、精準得當的執紀理念。
易門縣紀檢監察機關堅持把實踐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作為重中之重,對全縣黨員干部和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開展經常性紀律教育,使黨員干部知敬畏、明底線。對于反映黨員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風等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抓早抓小,防微杜漸,有針對性地“咬耳扯袖”,努力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本著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易門縣紀檢監察機關綜合考慮違紀問題性質、嚴重程度、造成的后果和影響、認錯悔錯態度、配合組織審查等各方面情況,對愿意悔改、向組織如實交代問題的同志,根據情況靈活采取組織調整和黨紀輕處分等方式分類處置,防止“小病”成“大病”。
按照實事求是、不枉不縱的要求,易門縣紀檢監察機關科學區分違紀的不同情形和程度,綜合考慮性質情節、覺悟態度、整改實效等因素定性量紀,對嚴重違紀但不足以淪為“階下囚”的黨員干部,合理使用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等措施,讓游走在紀法邊緣的黨員干部懸崖勒馬,最大限度地保護干部、挽救干部。
“重病要嚴治”。易門縣紀檢監察機關緊盯脫貧攻堅、掃黑除惡等重點領域,對貪污擠占扶貧資金、給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的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以零容忍的態度嚴肅查處,絕不姑息。(楊富東 普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