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召開民營企業座談會時強調,要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要求領導干部同民營企業家打交道要守住底線、把好分寸,并不意味著領導干部可以對民營企業家的正當要求置若罔聞,對他們的合法權益不予保護,而是要積極主動為民營企業服務。習近平總書記用“親”“清”二字再次為新型政商關系定格,體現了黨中央對正確處理政商關系、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積極性的堅定決定和信心。
“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才是陽關大道。”長期以來,我們黨在正確處理政商關系方面出臺過一系列措施,積累了許多行之有效的方法和經驗。從2013年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江蘇代表團審議時提出“‘官’‘商’交往要有道”,到2016年第一次用“親”和“清”兩個字精辟概括并系統闡述新型政商關系,又到2017年“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被寫入黨的十九大報告,再到這次民營企業座談會“要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親清政商話題被習近平總書記反復提及闡釋,這既是黨中央明確的要求,也是殷切的希望,為我們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正確認識和處理政商關系提供了指導原則,指明了前進方向。
民無商不活,國無商不興。政商關系是市場經濟繞不開的一個重要問題,企業發展,離不開地方政府的支持幫助;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也離不開企業快速成長的帶動引領。企業和政府之間應該是有底線、有分寸的互動,是各司其職、相互促進的關系。“親”與“清”既是內涵各異、彼此不同的,更是相輔相成、互為補充的,具有內在統一關系。領導干部與企業打交道要把握“親清”的原則,不能勾肩搭背,更不能“背對背”、不作為,要“各安其位、各負其責、各得其所”。“清”是要求領導干部與企業交往有分寸,把握底線、嚴守紅線,干凈無私、光明磊落,不越雷池半步,這是前提和基礎,而“主動服務”則是“親”的內在要求,需要領導干部積極作為、聽取訴求,傾心服務、排憂解難,在減輕企業稅費負擔、完善政策執行方式等方面強化政策落實,為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搭好“梯子”、筑好“跑道”,絕不能只“清”不“親”,搞所謂的“自保”“自得其樂”,將民營企業的一些正常訴求拒之門外,這不是廉政的表現,而是一種懶政怠政、失職瀆職的行為。
政是政,商是商,兩者雖在工作上會產生“交集”,但在“交集”過程中應各行其道,決不允許有“交換”“交易”。領導干部與商人之間的交往,既要“親”得有禮有節有界限,又要“清”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在正風反腐的新形勢下,政商之間清風正氣日升、歪風邪氣日降。然而,也有的仍然在頂風違紀,私底下還是要么“一手交錢、一手辦事”,要么“投之以桃、報之以李”,要么“入股生利、皆大歡喜”。還有一些領導干部則走到另一個“極端”,為了與商人保持距離,避免負責任、受牽連,對企業“軟拒絕”,對企業正常訴求置若罔聞、視而不見,手續繁瑣、效率低下、遇事“推繞拖”,甚至出現“不接電話、不批文件”“小鬼難纏”等現象,變得懶政、怠政,成為庸官、懶官,曾經的勾肩搭背變成了“背對著背”,拒商、遠商、避商、怕商,不敢與民營企業家交往,怕瓜田李下說不清。如此,政商之間勾肩搭背、利益輸送不對,官員談商變色、敬而遠之更是不行。
習近平總書記曾說,“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賓,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劃出公私分明的界限。”政商之交,宜“親”宜“清”。構建新型政商關系,必須反對“親而不清”和“清而不親”的這兩種傾向,交往關鍵是要有道,以“清”之名離得太遠,以“親”之名走得過近,這都不是官員與企業的正確相處之道。所謂正確的相處,應是雙方都各守其志,嚴守邊界,真誠坦蕩地打交道,既要“親密”又要“清白”,既要保持正常的聯系和交往,又要使雙方各安其道并行不悖,可以“近”但不能“黏”,有“交集”但不能有“交換”,有“交往”但不能有“交易”。
對于領導干部來說,當務之急就是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把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的要求落到實處,把支持民營企業發展作為一項重要任務;花更多時間和精力關心民營企業發展、民營企業家成長,不能成為掛在嘴邊的口號。同民營企業家打交道要守住底線、把好分寸,明晰權力界限,依法行使權力,堅持等距離交往,實行無差別服務,關系要清白、純潔,真心實意打交道、交朋友,不能有貪心、私心,不能以權謀私,不能搞權錢交易,始終做到踏踏實實干事、干干凈凈用權、堂堂正正做人。更重要的是,要花更多時間和精力關心民營企業發展、民營企業家成長,經常聽取民營企業反映和訴求,特別是在民營企業遇到困難和問題情況下更要積極作為、靠前服務、雪中送炭,幫助解決實際困難,讓企業感受到“親”的溫暖,不能對企業不予理睬,對其正當要求置若罔聞,對其合法權益不予保護。要通過全面深化改革,打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從根本上為企業松綁,讓企業安心放心、集中精力創業干事。
對企業家來說,要在“親”中守法誠信,滿腔熱情支持地方發展,切實做到法律的“高壓線”不能碰,道德的“警戒線”不能越。要在“清”中潔身自好、講正氣、走正道,樹立正確義利觀,致富思源、義利兼顧、自覺履行社會責任,不能見利忘義,做到聚精會神辦企業、遵紀守法搞經營,在合法合規中提高企業競爭能力。要十分珍視和維護好自身社會形象,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企業家精神,做愛國敬業、守法經營、創業創新、回報社會的典范,做合格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
事實上,沒有離開政治的經濟,也沒有離開經濟的政治。政商關系是反映時代風尚的“晴雨表”,良性的政商關系能夠創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而在畸形政商關系下,經濟社會發展將會面臨“劣幣驅逐良幣”的困境。“親”“清”合力,“鳳凰”自來。領導干部要找準自身定位,在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上作出表率,推動政商關系在陽關大道上闊步前行。一方面,要厘清市場與政府、政府與企業的邊界,從制度上明確領導干部與商人交往的行為規范,細化交往細則,立規矩、明紀律,健全完善“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與“負面清單”,讓領導干部明白哪些能為、哪些不能為,讓權力在制度規范內運行。另一方面,要把領導干部對支持和引導國有企業、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克服困難、創新發展方面的工作情況,納入干部考核考察范圍,堅持獎優罰劣,樹立鮮明導向,倒逼領導干部提升服務企業的能力和水平,營造良好營商環境,促進實體經濟加快發展和經濟高質量發展。
官有官德,商有商道。官無德不可用,商無道走不遠。領導干部要保持戰略定力,堅持穩中求進,狠抓改革落實,積極應對新問題新挑戰,以“親”為血液,以“清”為風骨,讓政商關系密切而純潔起來,為中國經濟轉型升級注入不竭動力,讓中國經濟航船劈波斬浪、行穩致遠。(鄭端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