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麻栗坡縣紀委監委積極適應監察體制改革的新要求,高效行使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兩項職能,準確把握、審慎穩妥使用留置措施。6月25日,依法對縣財政局馬街財政所原工作人員張浩采取留置措施,對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調查。7月18日,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9月6日,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案件,此案從留置到移送審查起訴僅僅用24天就圓滿“收官”,到開庭審理也只用了74天,整個過程實現了監察程序和司法程序的有序對接。
精心準備,下足功夫。調查組在摸排時獲悉,該案案情重大、復雜,涉及資金量大,為明底細,調查組從外圍入手,采取談話、查詢、調取三種措施,通過調取會計憑證、查詢銀行賬戶資產信息、向相關知情人了解情況等手段,收集外圍證據材料,在充分掌握了張浩部分違紀違法事實的情況下,對其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報經州監委批準,對張浩采取留置措施。
領導掛帥,協同作戰。作為縣級首例留置案件,沒有現成的“模式”可參照,更沒有“經驗”可借鑒,為打好留置“第一槍”,取得“首戰勝利”,縣紀委書記、監委主任專題召開工作研判會,詳細擬定調查方案,規范方法步驟,細化分工,明確職責,主動與公安機關協調,抽調相關人員,全程指揮調查工作,適時聽取案件進展情況匯報,作出具體安排部署。分管領導常駐留置點,及時研判案情,現場辦公。從紀委、監委機關和公安機關抽調20余人,成立專案組,組建了調查組、審查復核組、安全防范組、留置陪護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等6個工作小組,實行24小時倒班制,整合力量,辦好留置首案。
規范程序,確保安全。在審查調查過程中,注重保障留置對象的權利。采取留置措施時,由2名調查人員向留置對象宣布《立案決定》《留置決定書》,由其本人簽字,并在24小時內告知其家屬,同時向所在單位通報,即時向社會發布。醫療救護組對其進行了體檢,了解其健康狀況。在對留置對象進行首次訊問時,向其宣讀《被調查人權利義務告知書》。專案組制定了詳實的安全工作預案,嚴格遵守留置安全規定,密切關注留置對象的情緒狀況。建立工作日志制度,逐天記錄相關情況。同時,保障留置對象正常的飲食、休息等權利。對留置全過程進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規范了調查人員的行為,保障了留置對象的合法權益,確保全過程依法進行。
協調高效,順暢銜接。在辦案過程中,鑒于案情復雜,縣紀委、監委審理室提前介入,對事實、證據、程序等逐項審核。對于調查中吃不準、拿不定的問題,及時向上級紀委、監委請示匯報,確保案件嚴謹、精細、無差錯。在此基礎上,縣紀委、監委及時與縣檢察院對接,邀請其提前熟悉案情,協商案件移送事宜,確保監察程序和司法程序有序順暢銜接。在該案中,調查組先后采用了談話、詢問、訊問等10種措施,查清2014年9月至2017年11月,張浩利用擔任馬街鄉財政所會計、工作調動后手續未移交的工作便利,以支付護林員工資補貼、村官工資補貼、個人所得稅及相關人員補貼名義,先后26次從馬街鄉財政所基本賬戶和零余額賬戶提取公款121余萬元被其揮霍。(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