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完成《玉溪市紀委監委派駐機構改革方案》《關于設立派出監察機構的實施方案》《關于在全市推開鄉鎮(街道)監察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審議工作,目前已進入實施階段。據介紹,全市將嚴格落實3個文件要求,進一步完善基層紀檢監察工作體系、加強基層權力運行監督制約、推進監察全覆蓋。
《玉溪市紀委監委派駐機構改革方案》明確了派駐機構名稱及職責、機構設置和其他有關要求。《關于設立派出監察機構的實施方案》明確,要向市直屬機關黨工委、市屬工業園區、市管國有企事業單位、市政府重大投資項目派出監察專員,對制度執行、資金管理使用、履職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關于在全市推開鄉鎮(街道)監察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向鄉鎮(街道)派出監察專員,設立監察專員辦公室,及時發現并上報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嚴肅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同時,探索推動鄉鎮(街道)、村(社區)聯動,建立廉情監督機制,聘請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為村級廉情監督員,凝聚監督合力,健全農村基層紀檢監察工作體系。
玉溪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在介紹這3個文件時表示,得益于監察體制改革,派駐紀檢監察組職能職責和監督調查手段得到進一步明確和豐富;設立派出監察機構有利于推動監察職能向基層、向功能區延伸,消除監督死角,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開展鄉鎮(街道)監察試點工作,進一步鞏固了深化監察體制改革的成果,有助于解決“最后一公里”的問題。(楊富東 林子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