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悔呀,如果可以重來,我肯定不會去送錢,現在把自己也送進去了,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近日,因涉嫌行賄犯罪被會澤縣紀委監委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的陳國友,談及自己的行賄事實后悔萬分。這是會澤縣紀委監委向“圍獵者”亮劍的一個縮影。
今年以來,會澤縣紀委監委充分運用監察法賦予的職責權限和調查手段,加大對受賄行賄問題線索的搜集核查力度,依紀依法查辦受賄行賄案件。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展開調查,進一步加強與組織、公安、檢察、審判機關的溝通協作,健全線索和案件移送、查辦、協辦等協調機制,形成“受賄行賄一起查”的工作合力。對行賄人的處置上,善用慎用各項法定調查措施,在嚴查行賄者本人的同時,對其通過行賄獲取的經濟收入等不法利益依紀依法予以沒收、追繳,讓“圍獵者”付出沉重代價,持續釋放受賄行賄一起查的強烈信號,一批“圍獵者”與被“圍獵者”受到嚴肅查處。
經查,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期間,會澤縣看守所原民警劉華伙同會澤縣職業技術學校原教師龔長貴、會澤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原協管員馬麗娥,違反法律規定,利用馬麗娥擔任會澤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協管員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陳國友送來的高額“好處費”,違規幫助陳國友處理異地車輛違法信息記錄。2018年10月22日,會澤縣紀委監委依法將劉華、龔長貴、馬麗娥、陳國友4人涉嫌行受賄犯罪案移送會澤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該案是會澤縣監察委員會成立后首批行受賄一起查的案件,涉案金額達73余萬元。
“我們就是要通過雙管齊下同步查處,讓行賄與受賄一樣受到嚴懲,對行賄者形成震懾,持續強化不敢腐的氛圍。”會澤縣紀委監委負責人表示。(李建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