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公安局副局長劉軍、州公安邊防支隊勐臘大隊勐潤邊防站站長王國強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11月1日,西雙版納州紀檢監察網站在同一天時間內依法發布了3起立案審查調查信息。這是州紀委監委繼今年3月份首次依法發布州檢察院原反貪局局長楊鋒立案審查調查之后的第7起留置案信息發布。
監委組建成立以來,全州各級紀委監委積極適應監察體制改革的新部署新要求,認真履行黨章和憲法、監察法賦予的職責,聚焦主責主業,強化責任擔當,高效行使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兩項職能,準確把握、審慎穩妥使用留置措施,堅持行賄受賄一起查,依紀依規依法查處違紀違法案件。截至目前,已對19人采取留置措施,其中公職人員7名,非公職人員12名。
始終把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擺在重要位置,抓牢黨對反腐敗工作的主動權,成立專案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完善機關運轉工作機制,堅持用制度管事、管人,研究制定紀委書記監委主任專題會議事規議則、委紀常委會監察委員會議事規則。建立醫療保障工作機制,制定出臺州衛計委配合監察委員會查辦案件醫療保障工作辦法,開通醫療救助“綠色通道”,全力保證“走讀式”談話安全。
同時,強化紀法銜接、法法銜接,依法合力反腐。嚴格執行監察法和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監察工作辦法、公安機關配合監察委員會查辦案件工作辦法等,依法依規運用監察手段,實現監察程序與司法程序的順利銜接。研究制定關于紀檢監察機關協同推進監督職責的指導意見、派駐(出)機構案件辦理程序等機制,集中力量開展監督調查和問題線索處置工作,力促全州紀檢監察工作措施銜接、程序嚴格、效率提升。
與此同時,各級紀委監委加大實踐探索創新力度,努力提升紀檢監察干部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州紀委監委根據監察法等法律規定,采取“全員辦案”“指定管轄辦案”等辦法,全要素運用好12項調查措施,探索建立監委辦案工作制度,梳理編制辦案工作規范流程。堅持“把案件辦成經得起實踐和歷史檢驗的鐵案”的理念,強化專案組成員在案件調查、留置期間自我約束,不斷總結積累實戰經驗,準確把握標準尺度,提升依法辦案、依法履職能力,強化安全措施,實現審查調查工作和執紀執法人員安全“零事故”。
按照“不松勁、不停步、再出發”的要求,堅持懲治腐敗力度決不減弱、零容忍態度決不改變,推動反腐敗力量全面整合,切實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彰顯監察體制改革“1+1>2”效應。今年以來,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受理信訪舉報584件,處置問題線索229件,立案審查107件143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36人。(巖溫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