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華寧縣紀委監委印發《華寧縣監察委員會特約監察員工作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每屆聘請以兼職形式履行監督、咨詢等相關職責的公信人士20名作為特約監察員。這是華寧縣紀委監委深入推進監察體制改革,踐行群眾路線,推動監察工作依法接受外部監督,加強自身建設的生動實踐。
《辦法》圍繞聘請范圍、條件、程序,特約監察員職責、權利、義務,對特約監察員的管理和履職保障等方面,分14條對特約監察員工作進行詳細明確的規范。
《辦法》明確特約監察員主要從縣人大代表中優選聘請,也可在縣政協委員、黨政機關、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代表、專家學者、媒體和文藝工作者,以及一線代表和基層群眾中優選聘請。縣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特約監察員的日常管理工作。
《辦法》規定特約監察員主要履行對縣紀檢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提出加強和改進紀檢監察工作的意見、建議;參加縣紀委監委組織的調查研究、監督檢查、專項工作;宣傳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成效,協助監察機關開展廉政勤政宣傳教育活動等5項職責。同時明確特約監察員的6項權利和6項義務,除正常參加相關活動和會議外,每年至少做到“五個一”:反映、轉遞一條反腐敗工作方面的信息,提出一條廉政建設方面的建議,參與一次接待群眾來訪,參加一次執法監察或黨風政風評議活動,寫出一篇工作體會文章或調研報告。
《辦法》指出,對于打擊報復特約監察員的,該縣監委將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嚴肅查處。
“監督者更要自覺接受監督,自身過硬才能立信立威。我們將用心用力搭建好平臺、營造好環境,讓他們為全縣紀檢監察工作打開監督‘窗口’,為‘自身硬’打亮‘探照燈’。”該縣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