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勐臘縣監察委員會依法將楊某涉嫌貪污一案順利移交檢察機關,此案是勐臘縣監察委員會成立以來首例自辦留置案件。
據悉,11月5日,勐臘縣監委對磨憨鎮中心衛生院財務人員楊某涉嫌貪污一案立案調查,并于11月9日報州監委批準后對楊某采取留置措施。經查,2014年1月至2018年5月,楊某在勐臘縣磨憨鎮中心衛生院從事財務工作期間,違反財經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多次利用職務便利截留貪污公款79萬余元,被其用于打麻將賭博、個人消費、償還個人所借的高利貸及小額貸款等揮霍一空,涉嫌貪污罪。
該案是縣監委成立以來首例自辦留置案件,接到問題線索后縣監委領導高度重視,研究制定辦案安全方案和審查方案,精準預估案件中的疑點、風險點。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對案件的查辦把好方向掌好舵,指定轉隸干部和紀委辦案骨干組成專案組,采取跟案帶訓、以老帶新、執紀執法互帶互促,為案件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實現快辦快結提供有效保障。
調查期間,專案組綜合運用監察調查12項措施,全面收集固定被調查人涉嫌貪污罪的主要證據。調查結束后,案件審理部門及時對該案的程序、證據材料、事實認定、案件定性進行了全面、嚴格的審核把關,并根據整個案件的事實材料制作了起訴意見書。按照“紀在法前、紀嚴于法”的要求,該案在移送檢察院依法審查起訴前,經縣監察委員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楊某開除公職處分。
為確保留置安全,案件監督管理部門統籌協調各相關部門相互協作,縣公安局全力配合通過技術手段使犯罪嫌疑人順利到案,留置過程中提供警力確保犯罪嫌疑人安全;移送起訴前,與縣檢察院互進行溝通交流,聽取有關意見和建議,并就留置措施和司法強制措施的銜接等問題進行協商,確保紀法有效銜接;加強對辦案人員、留置看押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整個留置過程全程同步錄音錄像。
首例自辦留置案件順利移交司法機關,實現了監委、檢察、公安順利銜接,既是勐臘縣監察體制改革成效的具體體現,也是不斷推進紀法銜接,法法貫通的有效實踐。(王淑君 李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