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梁河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6月,受到開除黨籍和公職處分……”今年以來,梁河縣紀委監委持續發力,積極推動紀法貫通和法法銜接,紀委監委合署辦公后,有效實現全面深度融合。
以學為先促業務融合。采取“每周一學”“每月一考”“全員參與留置工作”等措施,強化全員理論學習、崗位實戰練兵,進一步提升紀檢監察專業能力。嚴把干部政治關、廉潔關、形象關,審核干部檔案21份,開展任前廉政談話29人。采取“集中談”“個別談”“一對一”“面對面”與涉改人員談心談話125人次,按照機構、編制、人數“三不增”原則,調整設置了14個內設機構,其中辦案部門占71.43%,實現了機構、思想、人員、業務深度融合。
監察對象數量倍數增長。監委成立后,全縣監察對象從3578人增至8286人,是原來的2.3倍,實現了監督全覆蓋,監察對象和監察范圍的“擴容”,讓所有公權力戴上“緊箍咒”。截至11月,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108件;處置問題線索69個,同比上升47%;立案41件,同比上升52%;黨紀政務處分39人,同比上升19%,收繳違紀違法資金607.14萬元,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紀和社會效果。
依法規范使用調查措施。梁河縣紀檢監察機關積極實踐監察法賦予的12項調查措施,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實行監督審查、案管、審理相對分離,進一步規范留置場所建設、留置措施使用、硬件保障、隊伍保障。同時,做到嚴格規范使用留置措施審批權限,規范工作流程,加強與檢察院、法院、公安等司法機關的溝通協作。監委成立以來,使用各項調查措施198次,留置6件6人,其中國家公職人員2人、非國家公職人員4人,實現了“1+1>2”的改革成效。(蔣加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