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某某,針對你在牛欄江鎮期間違規購置公車的問題,組織決定對你進行黨紀立案審查。”據悉,這已經是今年嵩明縣監委掛牌、縣紀委監委合署辦公以來公布的第100起接受審查調查的案件。
監察體制改革以來,嵩明縣紀委監委依紀依法強化執紀審查調查工作,持續提升執紀審查調查工作質量和成效,實現了查辦案件數量、質量和效率的全面提升,詳實的數據背后體現了嵩明縣全面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煥發出來的治理新效能,紀委監委合署辦公同向發力實現“1+1>2”的倍增效應。截至目前,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100件,同比增長56%,結案78件,同比增長28%,黨紀政務處分76人,移送檢察機關5人。
探索于前,在實踐中建立完善運行機制。把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創新“三建立一延伸”,實現依規治黨和依法治國、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的有機統一。建立審查調查流程再造。率先制定檢舉舉報件閉環管理辦法,印發問題線索管理排查處置工作辦法以及跟蹤督辦工作辦法、鎮案縣審工作暫行辦法、案件質量考評辦法、“四書一報告”和“一案三書”實施辦法、信訪舉報辦理結果澄清反饋工作辦法等,規范問題線索受理、分流、處置、跟蹤、反饋、審理、考評、后續等各個環節流程。建立“紀法貫通”全融合辦案模式,健全規范縣紀委監委與公、檢、法等成員單位間的案件通報、移送、信息溝通和會簽機制。建立“法法銜接”工作模式,對黨員監察對象同時存在違紀問題和職務違法犯罪問題的,履行一套程序,形成執紀審查、職務違法犯罪調查兩份報告,實現“一案雙查”。賦予派駐機構和基層紀檢監察組織監察職能,由縣監委統一授權、直接領導、統一管理。今年以來,全要素使用各項調查措施694次,監察調查立案7人,留置3人。
監督有力,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積極順應監察體制改革后對監督執紀工作的新變化,深入探索創新監督體制機制,組織引導各監督職能的室(部)、鎮(街道)紀(工)委打破管轄壁壘,消除相互封閉藩籬,助推監督執紀工作提檔升級。根據縣紀委監委6個紀檢監察室、8家派駐紀檢組、3鎮2街道紀(工)委人員不足,監督任務不平衡等工作實際,修改完善并制定《執紀監督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縣紀委監察委派駐紀檢(監察)組聯合協作實施方案》《嵩明縣紀委監委“統籌聯動”執紀監督實施辦法(試行)》,形成“大統籌”開展監督執紀的新模式,分別由按照由“1名委領導+1個紀檢監察室+1個紀檢組組長+若干個派駐紀檢組的模式” 實行統一領導、人員統籌,對全縣各單位進行機動式監督檢查、信訪件核查等,盤活監督力量,實現從“單點作戰”向“連線成面”的升級。截止目前,共利用大統籌監督檢查單位202次,發現問題160個,移交整改91個,查處問題69個,給予問責35人,黨紀政務處分21人,其他處理(約談、提醒談話、誡勉談話等)76人。
攥指成拳,反腐敗高壓態勢力度不減。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在來信、來訪、電話、網絡等信訪舉報主渠道暢通的基礎上,結合扶貧領域、公職人員履職盡責情況、整治“四風”問題,整治環保領域存在問題等專項工作,采取進村入戶走訪、座談了解和查閱檔案資料等方式,收集問題線索。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加強統籌協調,整合力量,制定《嵩明縣紀委監察委聯合執紀審查(調查)工作實施方案》,成立六個聯合執紀審查(調查)區,根據問題線索具體情況及工作需要開展聯合作戰9次。堅持定期分析執紀審查工作,研判形勢,加強對全縣執紀審查工作的指導,督促鄉鎮紀委聚焦主責主業,扎實履行監督責任,采取深入現場督查、對鄉鎮紀委開展情況進行通報等方式,督促鄉鎮紀委嚴查脫貧攻堅、涉農資金等方面的違紀問題。截至目前,全縣鄉鎮紀委立案45件,同比增長29%。
懲治“蠅貪”,不斷增強群眾“獲得感”。把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作為主要工作任務,將監督關口前移,制定《嵩明縣村級權力規范運行手冊》,梳理涉及村級重大決策事項、賬務管理、資產資源處置、村級工程項目建設、陽光村務、救災救助、村民宅基地申請、計劃生育、人員聘用、服務村民10方面36項“小微權力”清單,制作52項辦理流程圖,實現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全覆蓋。同時,充分發揮信訪主渠道作用,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低保五保、救災救濟、危房改造、財政專項扶貧等方面的問題,加強基層腐敗問題線索排查,加強12380電話舉報平臺的監管力度,及時發現和查處發生在民生資金、“三資”管理、“四議兩公開”、征地拆遷等方面違紀問題,目前,共查辦涉及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45個,問責11人(個),黨政政務處理34人,并對典型案例進行通報,不斷強化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讓廣大群眾感受到全面從嚴治黨的實際成效。(張普波 章紅)